计提支付员工工资、社保等的会计分录有很多种做法,这是我觉得比较好的一种:
1、
计提工资:
借:各种费用——工资
——社保(公司负担)
——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社保(公司负担)
——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
2、
支付员工工资并代缴代扣个税和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负担)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
3、
支付社保金及个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司负担)
——住房公积金(公司负担)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社保(个人负担)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
贷:银行存款
计提的原因是费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因为工资和社保是员工在某个月为企业的劳动所产生的费用,而支付往往在下个月,所以费用应该提前记到发生劳动的当月,并挂应付科目,在支付时冲销应付科目。如果是在发生劳动的当月就支付了相应的工资、社保等,就不用计提和挂应付科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