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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项目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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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淡定的方盒 发表的提问:
动迁回迁房,卖房时,卖房人要交土地出让金吗?增值税谁交?怎么计算?
同学。由出售方交纳。 增值税是出售价格的5%或10%。
76楼
2022-12-22 10: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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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95w
引用 @ 朋友 发表的提问:
企业搬迁费会计处理
你好,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77楼
2022-12-23 09: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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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29.86w
引用 @ 半夏微凉 发表的提问:
老师有没有,部分厂房拆迁得账务处理
你好!你这个厂房是计入的什么科目
78楼
2022-12-23 10: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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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4.99
解题: 4.78w
引用 @ 陪你考证的初级班主任 发表的提问:
政策性搬迁清算时间到期后,对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你好,一、政策性搬迁补偿的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规定: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根据上述规定,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其他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其他收益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采取总额法核算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科目。采取净额法核算的,“递延收益”直接冲减“固定资产”等。 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相关涉税处理。由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搬迁,是政府将被搬迁企业的土地予以征收,被搬迁企业取得的补偿包括: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其他补偿收入。 1.增值税。政策性搬迁补偿中,对征收资产价值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财税〔 2016 〕36号印发 )第一条第( 三十七 )项规定: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增增值税。但该文件并没有明确建筑物补偿是否缴纳增值税,导致实际政策执行比较混乱,如原湖北省税务局明确“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但现行政策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已明确: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财税〔 2016 〕36号印发 )第一条第( 三十七 )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因此,企业收到的对征用资产价值补偿收入,包括的土地补偿、地上建筑物补偿、机器设备补偿,属于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而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除征用资产以外的补偿收入,因为并未发生应税行为,所以也不存在缴纳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政策性搬迁补偿中,对不动产的补偿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法规免征土地增值税。符合上述免税法规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符合上述规定的政策性搬迁,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则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企业搬迁补偿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前提必须是属于“政策性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政策性搬迁说白了就是政府主导的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的搬迁,这里注意两点:一是政府主导的搬迁一般都会公告并有正式的批复文件,这是证明政策性搬迁最有利的证据。二是政策性搬迁是与自行搬迁、商业性搬迁等概念相对应的,企业自主决定的搬迁看以看做是正常的商业行为,需要进行正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并不符合政策性优惠的范围。三是在进行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处理时,企业应按照相关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 现行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优惠只是递延纳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符合下列两种情形视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1)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2)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 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 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1)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2)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注意:一是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二是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4.契税。取得拆迁补偿款后,重新购置房屋是否缴契税?契税法有规定:“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政策,各地具体规定细则不同。以湖北省为例,《湖北省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明确: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选择货币补偿且重新购置土地、房屋的,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土地使用权置换且不支付差价的免征契税,支付差价的,对差价部分征收契税。 5、印花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规定,印花税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反之,未列举的凭证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拆迁补偿合同不在列举范围内,所以,不应缴纳印花税。
79楼
2022-12-23 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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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存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4.98
解题: 3.91w
引用 @ a473206493 发表的提问:
我们公司在项目地迁移电线杆,迁移后移交给当地电力局,这笔账务该如何处理呢
同学,你好。根据你目前的描述,你提供的是建筑物迁移服务,属于其他建筑服务。 发生的成本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80楼
2022-12-23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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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3206493:回复钟存老师 我们不属于施工方
2022-12-23 10:40:50
a473206493:回复钟存老师 我们是发包方,委托建筑公司进行迁移,迁移完成后移交给电力局
2022-12-23 11:10:05
a473206493:回复钟存老师 这一项可以入固定资产然后进行捐赠给电力局吗还是说先进在建工程,等整个大项目完工后进行折旧
2022-12-23 11:39:17
钟存老师:回复a473206493这个资产的所有权不属于你们公司,所以不能计入固定资产,而且也不存在捐赠不是你的东西就没有捐赠一说。
2022-12-23 11:54:09
a473206493:回复钟存老师 那这笔金额比较大,入长期待摊,然后分期摊销吗?
2022-12-23 12:07:09
钟存老师:回复a473206493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后期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在收入实现的当期
2022-12-23 12:24:09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朋友 发表的提问:
企业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
同学你好 一、政策性搬迁的概念 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概念:是指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注意:政策性搬迁区别于商业性搬迁,资金拨付渠道是政府财政部门。 二、政策性搬迁的核算要求: 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所得税征收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政策性搬迁收入的核算内容 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包括:①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②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③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④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⑤其他补偿收入。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但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 四、政策性搬迁支出的核算内容 企业的搬迁支出,包括搬迁费用支出以及由于搬迁所发生的企业资产处置支出。 搬迁费用支出,是指企业搬迁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安置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停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及福利费、临时存放搬迁资产而发生的费用、各类资产搬迁安装费用以及其他与搬迁相关的费用。 资产处置支出,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各类资产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变卖及处置各类资产的净值、处置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等支出。 企业由于搬迁而报废的资产,如无转让价值,其净值作为企业的资产处置支出。 五、搬迁资产税务处理 1、企业搬迁的资产,简单安装或不需要安装即可继续使用的,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就其净值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该资产尚未折旧或摊销的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或摊销。 2、企业搬迁的资产,需要进行大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的,应就该资产的净值,加上大修理过程所发生的支出,为该资产的计税成本。在该项资产重新投入使用后,按该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或摊销。 3、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在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后,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年限摊销。 4、企业搬迁期间新购置的各类资产,应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计算确定资产的计税成本及折旧或摊销年限。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 六、搬迁完成年度的确定 1、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2、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3、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已经完成搬迁:①搬迁规划已基本完成;②当年生产经营收入占规划搬迁前年度生产经营收入50%以上。 4、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搬迁年度应从实际开始搬迁的年度计算。 七、应税所得的计算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八、搬迁损失的税务处理 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1、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2、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尚未弥补的亏损的,凡企业由于搬迁停止生产经营无所得的,从搬迁年度次年起,至搬迁完成年度前一年度止,可作为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企业边搬迁、边生产的,其亏损结转年度应连续计算。 九、征收管理 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逾期未报的,除特殊原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外,按非政策性搬迁处理,不得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包括:   (一)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   (二)搬迁重置总体规划;   (三)拆迁补偿协议;   (四)资产处置计划;   (五)其他与搬迁相关的事项。 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搬迁清算。 十、政策性搬迁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81楼
2022-12-24 09: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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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故意的高跟鞋 发表的提问:
非政府拆迁收到的房屋拆除陪赏款账务处理
如果你是房开企业,计入前期工程成本,同学,
82楼
2022-12-24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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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4.99
解题: 17.93w
引用 @ 微笑 发表的提问:
老师你好,房地开发企业现在没有盖完楼,已经有回迁的了,他们先去拆迁办办选房卡,在到售楼处登记,选的房卡号,现在是按拆迁面积选楼面积,那我会计这怎么做账啊,按认筹还是按预售呢,我家是土地使用税证还没办下来呢,就是土地出让金没交,现在还是小规模,会计怎么处理呢
你好,同学。 你这边直接如果是回迁,直接是按认筹处理,不作预售。
83楼
2022-12-24 1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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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9
解题: 10.37w
引用 @ 钟灵毓秀 发表的提问:
请问房地产该公司购进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货物,根据最新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详细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尤其是增值税怎么处理?
您好,房地产该公司购进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货物,根据最新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详细的账务处理: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84楼
2022-12-25 08: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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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灵毓秀:回复王雁鸣老师 老师增值税发票不是先认证记到进项税然后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2022-12-25 09:29:17
王雁鸣老师:回复钟灵毓秀您好,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用认证的。
2022-12-25 09:55:42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小幸福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房地产开发商拿自行开发的楼盘安置回迁户,房屋成本账务怎么处理?可以入开发成本吗?
同学你好 计入开发成本
85楼
2022-12-25 09: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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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4.96
解题: 11.29w
引用 @ 李翔宇 发表的提问:
回迁安置的商铺合规吗,应该怎么账务处理
可以看一下,这个 借:银行存款,开发成本,贷: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开发产品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86楼
2022-12-25 09: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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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4.90
解题: 0.64w
引用 @ 钟灵毓秀 发表的提问:
老师您好请问房地产该公司购进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货物,根据最新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简易征税
87楼
2022-12-25 09: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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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4.97
解题: 20.17w
引用 @ ing 发表的提问:
老师之前问过,继续,公园首府老项目,测算截图已发送给您,老师现在通算我们的所得税,回迁和外销两部分,税务局给我们计算单位可售成本的时候,为什么用总的成本(回迁和外销,也就是总的花费成本)/可售面积 ,老师为什么可售面积里面不包含回迁面积,我不理解 ,上次您回答,因为回迁项目没有免交增值税(我想应该是这个原因,还需要缴纳所得税,因为不属于免增值税项目,所以要缴纳增值税),为们计算单位单位成本的时候不加上回迁面积啊 ?老师我只是知道加上 回迁面积导致单位成本减少 ?为啥不加上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还有老师 假如不计算在内,那为什么计算回迁成本的时候,用的是回迁面积乘以单位可售成本,这样计算的依据
你好,这个的话回迁的部分是不交增值税的,所这个要扣除,相当于差额扣除的意思
88楼
2022-12-25 1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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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4.95
解题: 0.28w
引用 @ 清馨 发表的提问:
老师,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拓展部经理的工资,工程设计师工资,项目会计工资,拆迁专员工资,怎样做分录
这些都可以做到对应项目的成本 借 开发成本 贷 应付职工薪酬
89楼
2022-12-26 09: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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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馨:回复颜老师 老师,大概需要怎么操作,可以明细一点嘛?
2022-12-26 09:57:58
颜老师:回复清馨按上面的分录做 明细就是开发成本 拓展部工资 工程设计工资 会计工资 贷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022-12-26 10:08:47
清馨:回复颜老师 谢谢
2022-12-26 10:35:47
清馨:回复颜老师 明白
2022-12-26 10:58:24
李爱文老师
职称:会计师,精通Excel办公软件
5.00
解题: 0w
引用 @ 火鸟 发表的提问:
(教育局)教育局征用人家的房子,补偿给人家的拆迁费,如何处理会计账务,(凭证只有个协议书)
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处理
90楼
2022-12-26 09: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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