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

2019-10-27 12:07 来源:快账

导读: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企业无偿赠送他人产品货物,需要视同销售,并且缴纳增值税。在平常销售业务中,销售产品需要缴纳增值税,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呢?

免费提供专业财税问题解答,让您避免税务行政处罚风险
答疑老师

谭妍洁|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

往来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往来款以会计手段反映在企业的账务记录上,表示企业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里。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而如果是比如说你是因为销售而应收的款项则就是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因为销售而应付的话则就是

借:原材料(或者是库存商品等等)

贷:应付账款

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

无偿赠送物品可否开具专用发票

在税法上无偿赠送他人的物品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应该视同销售来征税.将物品无偿赠送给他人的企业,无论是不是开票,无论是开具怎样的发票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那么无偿赠送物品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资料分享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因此,将物品无偿赠送他人 ,需要视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公司与分公司款项往来如何账务处理?往来款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发生供销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资金数额,如果是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往来款,应该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里。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