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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2021-05-14 07:26 来源:快账

导读:土地增值税与其他商品增值税本质上并无区别,只要是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是土地上面的建筑物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一般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就是获益者.那么土地增值税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小编整理本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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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各地确定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各地制定具体的预征管理办法.按相关税法及各地较普遍的规定,企业预交的土地增值税在按税法规定结转营业收入时,作为销售税金及附加,按照与营业收入金额相配比的原则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对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实际清算时,已经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预交土地增值税,经清算属于多缴而应退回的土地增值税,应在清算的当期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反之,经清算属于少缴而应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应及时补交,作为补交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减项目计算企业所得税.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税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哪些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

(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

(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

(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土地增值税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等相关问题的解答,当企业在转让土地使用权并获益的时候,如果按规定进行处理,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但如果税前扣除没有合法票据,也就是缴款书,就不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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