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费入账抵扣存在什么局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餐饮服务被明确列入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清单,具体包括两类情形:
直接餐饮消费:如企业员工食堂支出、商务宴请等,属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范畴。
交际应酬支出:客户招待、节日聚餐等应酬费用,即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符合“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抵扣条件。
增值税抵扣链条要求进项税额必须用于应税项目,而餐饮消费的本质属于终端消费环节,无法产生新的增值,故被排除在抵扣范围之外。

餐饮费怎么做账?
1、企业招待客户发生餐饮费时: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2、企业员工聚餐发生餐饮费时:
借:管理费用——餐饮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企业支付餐饮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企业发生餐饮费时,应根据费用性质,通过“管理费用”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餐饮费属于招待费时,则计入业务招待费;餐饮费属于员工聚餐费用时,则计入职工福利费。
餐饮费入账抵扣存在什么局限?不少学员们认真阅读完上文内容之后,对此餐饮费用入账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要求应该都是有所了解的,正常情况下只要符合上文小编老师提及到的两种情况之外的应该都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学员们需要认真的进行判断,然后按照程序申请抵扣;关于餐饮费用抵扣的具体实操课程在本网站上有很多,大家有兴趣的不妨来这里搜索相关课程免费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