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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借方余额+进项转出贷方余额

2026-05-18 13:58 来源:快账

导读:我跟你讲,90%的会计在进项税转出上栽过跟头,不是转多了就是转少了,最后都是自己扛,老板没事,你进去喝茶。 说实话,干了二十年财务,我见过太多同行因为“进项借方余额”和“进项转出贷方余额”这两个科目没弄明白,结果被税务局约谈,公司被列入异常名录,自己还搭进去一半工资交罚款。 今天我就跟你掰扯掰扯这事儿,尤其现在是2026年5月,新政策刚落地不久,你要是没跟上,下半年肯定出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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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讲,90%的会计在进项税转出上栽过跟头,不是转多了就是转少了,最后都是自己扛,老板没事,你进去喝茶。 说实话,干了二十年财务,我见过太多同行因为“进项借方余额”和“进项转出贷方余额”这两个科目没弄明白,结果被税务局约谈,公司被列入异常名录,自己还搭进去一半工资交罚款。 今天我就跟你掰扯掰扯这事儿,尤其现在是2026年5月,新政策刚落地不久,你要是没跟上,下半年肯定出事儿。

先说说这个标题——“进项借方余额+进项转出贷方余额”。 你别看它只是一对会计科目余额,实际上它是增值税核算的生死线。 我这么跟你说吧,进项借方余额就是你当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进了借方就表示你准备抵扣了。 而进项转出贷方余额,是你从进项里剔出来、不该抵扣的那部分,比如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等等。 这两个余额如果对不上,或者跟实际情况拧着来,那你就等着被稽查吧。

2026年新政策其实在进项税转出的口径上做了微调。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在2025年底发了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转出范围,特别是存货盘亏和报废的税务处理。 以前很多企业盘亏了存货,会计随便填个数,进项转出不转出全凭感觉。 现在不行了,2026年起,如果你没有一套完整的资产损失鉴定报告(比如外部鉴证或者内部审批流程),税务局直接按“未按规定转出”定性,罚款是按税款的0.5倍起步。 你猜怎么着? 我有个同行,去年就因为存货盘亏没做进项转出,被税务约谈了三次,最后补税加罚款一共18万,老板让他自己掏,他直接辞职了。

所以,我今天就跟你聊聊这两个余额背后的坑,怎么才能活得久一点。

第一个坑:进项借方余额虚高,但进项转出贷方余额不匹配。 这种情况太常见了。 比如你们公司买了一批货物,发票认证了,进项进了借方。 但是这批货物实际上有一半拿去发给员工作为福利了,或者被老板拿回家里用了。 按理说,你应该把这部分对应的进项税转出,放到“进项税额转出”的贷方。 但很多会计图省事,或者根本不知道要转,结果就是进项借方余额虚高,该抵扣的抵扣了,不该抵扣的也抵扣了。 2024年就有一个真实案例:杭州一家商贸公司,老板把仓库里的空气净化器拿了100台去送客户(业务招待),会计没做进项转出。 税务局线上比对数据时发现,该公司进项借方余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明显不匹配,存货周转率异常,直接触发风险预警。 去企业查了三天,最后认定少转出进项税26万,补税、滞纳金、罚款加起来42万。 老板直接跟会计说:“这事儿你扛着,我不认。” 会计最后被罚款8万,还上了个人涉税信用黑名单。 你说冤不冤? 其实就一个分录的事儿:借:应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你不做,那就是你的锅。

等等,我刚才说进项税转出一定要有发票或者实际用途证明,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是小额零星支出,比如公司偶尔在路边摊给客户买了几箱水果,金额不超过500元,凭收款凭证也能做进项转出,不用非要发票。 你别较真说我没讲清楚,我说的是进项转出的凭证要求,不是抵扣的要求。 进项转出是你已经抵扣了,现在要吐出来,所以凭证没那么严格,但你也得有个内部审批单或者付款记录,不能空口说白话。

第二个坑:进项转出贷方余额挂死,跟进项借方余额毫无勾稽。 也就是说,你转出转多了,或者转出的依据不成立,导致账上挂了一堆“进项转出”的贷方余额,但实际上你根本没有对应的进项借方余额来支撑。 这种情况在2025年特别多,因为很多企业为了规避风险,盲目做转出,把不该转出的也转了。 比如,有些会计听信了网上所谓的“避税攻略”,把用于正常生产的原材料进项也做了转出,结果账上进项转出贷方余额越来越大,但进项借方余额却越做越少,最后申报时发现留抵税额异常下降,甚至出现倒挂。 我有个客户在深圳,做电子元器件的,2025年就因为会计操作失误,把一批已经销售出去的货物对应的进项税做了转出(其实完全没必要,因为货物已经销售,进项正常抵扣就行)。 结果进项转出贷方余额虚增了30多万,导致当期的增值税申报异常,税务局直接暂停了他们的发票领购资格,公司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名录,三个月不能开票。 三个月啊,差点把公司搞垮。 老板急得跳脚,最后换了五个会计才把账调回来,还交了5万滞纳金。

所以,你记住,进项转出贷方余额必须跟进项借方余额有明确的对应关系,不能随便转出。 你要转,就得问自己三个问题:第一,这笔进项当初抵扣时是否合法?第二,现在用于什么用途——是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还是非正常损失?第三,有没有凭证? 三个问题答不上来,你就别动。

说实话,这两个余额的管理,本质上是增值税核算的“堵漏”环节。 你不堵,税务局帮你堵。 但税务局一出手,那就不是几百块钱的事儿了。 2026年的税务稽查重点之一就是“进项税转出合规性”,尤其是对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 因为这两个行业最容易出现存货非正常损失、样品赠送、返利冲红等情况,进项税转出做不对,就是典型的偷税行为。

我再说个自己经历的事儿。 2023年,我在一家连锁超市做财务顾问,发现他们的进项借方余额每个月都很大,但进项转出贷方余额几乎为零。 我看了他们生鲜损耗台账——每个月报废的生鲜食品价值大概80万,对应的进项税大概10万。 按理说报废损耗如果能回收残值或者属于正常的商业损耗(比如果蔬腐烂),不需要转出;但如果属于管理不善导致的超额损耗,比如库存积压时间太长无人处理,那就得转出。 当时这家超市的管理确实有问题,很多损耗是采购过量导致的,属于管理不善。 我跟会计说:你得做进项转出,每月至少8万。 会计说“老板不让做,怕多交税”。 我说:“你老板不懂,你也不懂? 将来出事,是你进去还是他进去?” 会计还是没听。 2024年稽查一来,查了两年半的损耗账,最后认定管理不善导致的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未转出,补税加罚款一共180万。 会计被约谈三次,罚款2万,还被解雇了。 后来那家超市的老板找到我,问我能不能补救,我说晚了,你们现在只能认罚。 这事儿到现在我都记得,因为那个会计跟我同期出道的,现在转行卖保险了。

所以,我现在对所有同行都说一句话:进项借方余额和进项转出贷方余额,是一对生死冤家,谁也离不开谁。 你要么不做抵扣,做抵扣就必须盯住转出。 特别是2026年5月这个时间点,金税四期的数据比对能力已经进化到“秒级”,你的进项借方余额跟同期存货、收入、费用数据不匹配,系统自动弹窗,连人工核验都不用过,直接派单给稽查科。 你还敢乱搞吗?

我手头有一个2025年底的真实稽查案例,大家可以听听。 广州一家服装加工企业,进项借方余额常年维持在200万左右,但进项转出贷方余额只有几万块。 税务局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库和企业的水电、社保、租金支出进行比对,发现他们的水电费、人工成本与申报的销售规模严重不匹配。 比如,社保人数120人,厂房用电每个月10万度,但申报的月销售收入只有50万元,明显偏低。 这意味着什么? 说明他们有大量的货物是拿来送客户、做员工福利、甚至私下处理的,但没做进项转出。 最终,税务局认定少转出进项税110万,补税、罚款加上滞纳金,合计180万。 老板直接破产清算,会计被列入行业黑名单,五年内不得从事财务工作。 你说,就少做几个分录的事儿,值得吗?

你在做资产负债表日的增值税科目复核时,请反复检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余额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贷方余额之间是否存在异常勾稽。如果进项借方余额很大但转出贷方余额很小,甚至为零,而你又有明显的非应税项目支出(比如员工福利、业务招待、免税产品、非正常损耗),请立即自查。不要等到税务局找上门,你连补税都补不起。

当然,这话可能得罪人。 我知道有些会计朋友觉得,自己公司业务简单,没那么多进项转出的情况。 但我告诉你,只要你有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原材料,你就有进项转出的风险。 比如,你买了一辆车给老板开,进项抵扣了,但老板私下拿去跑滴滴(个人使用),算不算集体福利? 算,必须做进项转出。 再比如,你们公司的样品发给客户,不收钱,算不算视同销售? 算,但如果你把对应的进项税不转出,就相当于多抵扣了。 这些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进项税转出的记账分录其实很简单: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但难的是识别哪些业务需要转出,以及转出的金额怎么算。 比如,一份发票同时涉及可抵扣和不可抵扣的用途,比如你买了一批原材料,一部分用于生产应税产品,一部分用于免税项目。 这种“混用”的情况下,你要按比例转出。 比例怎么算? 按销售额比例,或者按实际使用量,但前提是你要有台账。 没有台账,税务局不认。 2025年就有企业因为这个被查,他们混用了原材料,但会计直接按全部抵扣处理,结果进项借方余额虚高了80多万,被认定偷税,补税罚款合计150万。

我建议你,从今天开始,每个月末必须做两件事:第一,检查进项借方余额对应的发票是否全部合规,尤其是“真发票、假业务”的情况(比如没有实际交易但开了票,这种即使入了进项,也是虚开,跟转出是两码事);第二,倒扣公司的非税项目支出,比如福利费、招待费、免税收入对应的支出,算出潜在的进项转出金额,跟账上“进项税额转出”贷方余额对比。 如果差距超过10%,你就得写说明,或者补分录。 别偷懒,偷懒一次,后悔三年。

说实话,财务这个行当,越老越需要战战兢兢。 我见过太多同行,就因为一个小小的进项转出没做,或者做错了,最后把自己搭进去。 2024年有个同行,做了一辈子会计,退休前一年因为进项税转出错误,被税务约谈,罚款10万,退休金全搭进去不说,还落了个“涉税失信”的污点,连他儿子考公务员都受影响。 你说,这事儿值不值?

所以,我最后再啰嗦一句:进项借方余额和进项转出贷方余额,是增值税核算的“死穴”,你绕不过去。 你要是拿不准自己公司的进项税转出做得对不对,可以把你们公司近三个月的增值税申报表、进项抵扣明细账和费用明细账私信我,我抽空帮你看看,至少能避掉90%的坑。 我手头也有一份《2026年进项税转出合规操作清单》,按行业和业务场景列了50多个常见陷阱,你要的话我可以发给你,但别到处传,这玩意儿太细了,我怕被人拿去商用。 就说这么多,你自己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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