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暂估的时候不需要按照全额冲红,应按已收到发票的部分进行冲暂估处理,未收到发票部分仍保留暂估。 冲减已收到发票部分的暂估 假设去年暂估存货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等 贷: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款 今年收到部分发票时,先按这部分发票对应的暂估金额做红字冲销分录: 借:库存商品等 (红字,金额为已收到发票部分对应的暂估金额) 贷: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款 (红字,金额为已收到发票部分对应的暂估金额) 然后根据收到的发票,做正常的入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XX 供应商等 未收到发票部分的处理 对于下月才能收到发票的那部分暂估,本月无需处理,仍保留在 “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款” 科目中,待下月收到发票后,再按上述类似步骤,先冲暂估再按发票入账。
老师,公司有建工程,去年年底暂估入账了,今年要不要全部冲回按发票入账还是按实际发生先冲减一部分,等票到了在调整差额
老师7月份暂估的材料金额,这个月冲红可以冲红一部分吗?还是要全部冲红,,因为我有些材料发票还没有到发票,
老师,有一笔暂估款,今年6月暂估的,到11月底,我冲了700多万,这笔暂估款是不可能有发票的,只是因为当时收入太大,不想交这么多税才暂估的,我12月是全部冲回,还是23年5月底冲回就可以老师?
如果我去年12月暂估了成本,今年一月和2月都取得了去年暂估的成本票,那我在一月的时候取得的部分发票的时候全部红冲;还是红冲取得发票金额部分的发票,等到二月的时候再红冲对应发票金额
老师,去年盈利做了一部分暂估,今年新业务收到的成本票,能不能冲抵那部分暂估呢
计提社保时,计提了14个人的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部分,但发工资时,因有一个员工离职,同事没有扣除个人社保金额,直接发放了,那做发放工资账的时候,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部分就有余额,这笔账应该怎么做
24年计提的,25年收到发票啦,那发票时附再24年还是25年,然后记账凭证是啥
老师,公司给员工缴纳5月份的社保(公司第一次给员工缴纳社保,新员工),申报的时候选择税款所属期起:2025年5月;税款所属期止:2025年5月,为什么缴费期限是2025年6月30日呢?我现在想要缴纳5月份的社保,缴费期限不应该是5月25日或者5月底结束吗?还是我申报的时候税款所属期填错了吗?请老师指教呢
老师,我想请教一下,我的预收账款不平,应该怎么做呢?
老师,晚上好!我想请教一下
个税首次忘交 是不是不用罚滞纳金
老师,请问一下,申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需要先办个电子口岸卡是吗?那要怎么申请呢?个体户可以申请这个备案吗?
老师你好。请问25年1月补缴的2024年7-12月的养老保险,汇算清缴算24年还是25年
个税除了在个税APP能查看交没交费。电子税务局里能看到吗?
汇算清缴后补缴的税款应该如何做账,是否影响利润
如果发票确定收不回来的是不是全额冲红,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就行了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