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行业作为受托方代销商品时,要确保“四流一致”,即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的一致。具体来说: 1. 合同流:确保代销合同明确规定了代销商品、价格、支付方式、退换货政策等关键条款。合同签订双方(代销方与供应商)应与交易实际情况一致,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2. 货物流:代销商品从供应商到消费者的传递过程应清晰可追溯。确保货物运输的各个环节(如仓储、配送)与交易记录相符,避免货物丢失或损坏导致的纠纷。同时,货物交付必与合同和发票内容一致,确保货物发送、接收和交付环节无误。 3. 资金流:资金从消费者流向代销方,再流向供应商的路径应清晰、合规。代销方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收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资金流动必须与发票流、合同流和货物流一致,确保资金的流动与实际业务相符。避免使用非正规渠道进行资金结算,以降低税务和法律风险。 4. 发票流:发票的开具应与交易情况相符,反映真实的交易金额和内容。把名字在工商变更了,其他如银行基本户和纳税识别号等也要做相应处理。所开具的发票必须以实际业务相符,并合规合法进行使用。
受托方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1、交付商品时 借 受托代销商品 贷 受托代销商品款 2、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事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 应付账款 借 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 受托代销商品 3 结算货款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或者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老师你看下第二步 这个为什么体现销项进项 是什么意思
老师,委托代销商品业务中,我公司是委托方,在业务发生时,受托方收到商品款后,能否扣除了手续费后的余额后付款给我们??
老师您好,委托代销商品的税务咨询 受托方销售商品时 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格收取委托代销商品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由于这种销售本质上仍是代销,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进,再确认收入。 受托方是一般纳税人,委托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这个中间的差额应该怎么合理解决
老师在委托代销业务中,有两个问题:问题1:受托方收到商品时:借:受托代销商品,贷受托代销商品款,请问这两个数是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 问题2:如果受托代销的商品低价销售出去了,最后受托代销商品科目如果平得了账? 比如收到受托代销商品为100元,代销出去只收到95的银行存款,那就是:借银行存款95,借受托代销商品100,借方还剩5元做到什么科目?
薇老师在吗,你说的,假设经销商销售商品获得 12 万,扣除本钱 10 万后,将 2 万利润打给回: 收到 2 万利润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00,000 经销商给我回本时,我就已经做了,借应收账款,贷委托代销商品,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后面回本后的利润要结转成本又是贷委托代销商品,这应该不对吧??我应该怎么改才对。
进货和销售的是库存商品,本月只有一个收入就是应收2000,收入1800,销项税200,有成本吗,成本分录本月结转分录是什么
老师,我公司是国有企业。员工工资是当月下旬发当月工资,当月月初申报上月个税,当月工资里代扣的个税也是上月的。如果9月有员工退休,9月初代扣8月个税,该退休人员10月就没有工资了,10月初代扣的9月个税就没办法从个人账上扣,这部分个税就会由公司承担。请问是否有什么方法能避免这种情况?
老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工资薪金那个纳税调整的工资薪金那个账载金额和实际发生额,应该按照什么填列?
进销存系统先销售后进货可以吗
用友U8系统里面预收冲应收怎么操作,能不能自动核销,还是需要一笔笔手工核销,麻烦老师详细截图示范一下,谢谢老师
老师,去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8月份补缴了,怎么打印完税证明?在平时打印的地方查询不到
这个月只有一比应收200,主营收入是1800,销项税200,这个月末结转分录是什么
老师,超市的帐,在学堂看哪一个类型的课,是商贸吗
新公司,先做进货票,还是销售票
这个月只有一比销售收入,月末结转分录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