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更正申报1月份,在“预缴税款”栏(主表第28栏)填写6万元,重新计算应纳税额。更正后应纳税额 = 销项247,706.14 - 进项247,659.21 - 预缴60,000 = -59,953.07元(形成留抵)。原已缴纳的47.21元可申请退税或留抵后期。
2月份跨区域有工程项目,2月开具了发票,3月10日跨区域预缴了相关的税款,(增值税:10074.03)为什么我申报2月份增值税时,填写附表4“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栏次,抵扣本期实际抵减税额(4534.96元)后,相对的主表第28栏次“分次预缴税款”也带出了对应的(4534.96);点击全申报后提示: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 填报异常 请检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是否存在错报或漏报!这是什么原因?
老师,问题是这样的,公司在三月份有留底税额,四月份的销项税小于进项,建筑公司异地预缴了税款,4月的申报表主表上显示多交税了,这种情况导致年末结转应交税金各科目余额的时候,已交税金科目出现差额,金额正好是4月异地预交的税款,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或者我需要在12月份的申报表中调整
老师,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3月份开了一张专票,因为没有进项,所以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也缴纳了税款,但是我4月份的时候把这张发票冲红了,也开具了别的专票,冲红的这张发票跟我开具别的发票金额一致,所以4月就申报表是没有收入的,然后因为3月那种发票冲红了,我4月底的时候把3月份缴纳的那个增值税给申请退税了,,现在我5月份申报表要把退税的那个金额填在申报表哪里呢
建筑行业,在11月份开了3个异地项目的发票给业主,其中一个项目是正常申报预缴税款; 有一个项目是在11月30日申报预缴税款了,因跨区域事项报告书搞错了,在这个月也即12月份重新办理了外管证并重新预缴所属期为11月份的税款了。前面在11月30日预缴这个项目的税款也申请了退税,且退款已回到公司了。 还有一个项目是在12月份申报预缴税款并交税了的,但所属期我选择是11月份的,因为是在11月份开的发票 最后,我刚才在填写申报11月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时,在表四第3行的第2列和第4列填写这三个项目预缴增值税合计数。提交时不通过,提示我报表28栏分次预缴税款的金额不对!我应该怎么去填写这个金额?
我公司是房地公司,房屋目前处于现房销售状态,2月1日发生了工抵房业务,2月14日全额开票,我想咨询一下:1、3月份申报时需要申报预缴增值税吗?2、3月份申报的预缴增值税税款在3月份增值税申报表应纳税款中抵扣吗?
有人给我打钱显示到账时间会不会到
为何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能抵扣,销项税为何不能抵扣?
老师,同一个物料,采购员一会委外加工回来的,一会外购直接买回来的,可以共用一个品号?我核算成本都懵了,那物料进销存我怎么区分,委外进销存我怎么区分。是不是要建两个不同的品号的
请问收入类(益)不是增加是借,减少是贷吗?为什么方宁老师会计分录(2)时间18:06的视频中又说广益类收入增加是贷减少是借
老师,子公司支付母公司往来款12万。我是子公司的会计,请问我这边做账是挂其他应收款-母公司,还是挂其他应付款-母公司?还是说,这两个科目,挂哪个都行?
税务师涉税法律,今年第九章债法的变动情况是哪些
老师,我想问下是小规模升为一般纳税人年收入超过500万,说的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还是含的呢?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规格26.7,这样可以吗,
房产中介,公司是小规模的,法人以个人名字签的收购合同(不是以公司名义收购的,款也是法人私户转的),从房东手里收购房子但是产权没过户,收购之后公司完成装修,装修好了再卖给客户(如50万收购房子精装修后卖70万)这类业务有哪些税收风险,是否有能够合理规避税务问题的方案
钢管进项规格27给客户开销项26.7,这样可以吗
老师,这个去大厅弄,还是自己走线上就可以???
您好,自己在电子税务局就可以更正申报的
先更正再申请退税吗???
您好,是的得先更正再退税
老师,形成的留底,应该填写在2月份的那一栏???
您好,2月及以后申报时:·主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自动带出1月的留抵59,953.07元,可用于抵减2月及以后的应纳税额。
老师,我更正了1月份,1月份形成的留底税没有自动带出来,是不是要等税务局上班才可以啊?
这是1月份的
您好,那等周一再申报,周末没有人维护后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