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请问法定代表人上个月19日变更成功后,今天老板说又要变更回来,对税务或者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2025-04-09 19: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4-09 19:19

您好,这个正常变更就可以了,一般没事

头像
快账用户9715 追问 2025-04-09 19:28

哪个回复会好一些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09 19:48

您是想拒绝他,不想变更,是吧

头像
快账用户9715 追问 2025-04-09 20:40

我怕办事员问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09 20:41

一般不会问这个,他们天天面对这么多公司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这个正常变更就可以了,一般没事
2025-04-09
对公司没什么影响,抓紧时间变更吧,别影响后续业务什么的,比如招投标之类的,招采部都不知道该用哪个执照投标了
2025-04-09
从税法上讲,这并不一定属于税务局告的这家公司。税务局通常关注的是企业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如果企业存在欠税行为,税务局可能会采取相应的追缴措施。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原告是该公司,被告人是所有从一开始到现在的法人或股东,这可能涉及到其他法律问题,而不仅仅是税收问题。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该公司已进入清算破产程序,现任法定代表人被限高消费,而你几年前就已变更了法定代表人,但仍被牵连成为被告。这可能是因为在公司清算破产过程中,发现了原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职期间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减少,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从而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抽逃出资股东的责任,要求其返还抽逃的出资,以弥补公司的损失。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应当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依法补齐出资。如果公司怠于行使追款义务,有对股东抽逃资本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嫌疑,可能会被认为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税务局可以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因此,即使你几年前就已不再担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你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存在抽逃出资的行为,你仍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07-04
同学你好,向税务申报的报表当然必须与你公司账上的数据一致的,否则一旦税务局下来查,这就是很明显的错误。
2021-11-26
您好,欠工资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他们会处理的
2024-05-21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