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麻烦朴老师接上问题回答一下。2024年汇算清缴调减了。25年的跨年的分录怎么做?

2025-04-29 13: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4-29 13:5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往来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3:53

朴老师,小企业会计准则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3:55

是的 这个直接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3:58

2024年汇算清缴的时候在跨期扣除项目里调减。2025年做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其他应付款。这样的话这个费用等于扣减了两次吧?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3:58

2025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还是需要再调增一次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3:59

这个不需要的哦 不需要调增 扣减了一次 没有重复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4:06

2024年汇算清缴调减了一次,税务上。2025年直接记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会计上。所以没有重复调减,是这个意思吗?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4:07

对的 是这样理解的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4:09

如果2025年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就是2024年不用汇算清缴调减了。不管哪一年的汇算清缴都不用做任何调整了。是这么理解不?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4:09

对的 是这样理解的哦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4:12

综上所述。方案1:2024年汇算清缴调减,2025年记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方案2:2025年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对应科目。 两个方案选一个即可,对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4:13

对的 选择一个就可以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4:36

我感觉应该是2025年直接记入管理费用。2024年汇算清缴调减2万,2025年汇算清缴再调增2万,这样才对吧?这样的话才是会计上用了一次费用,税务上调减又调增,税务和会计一致啊?老师。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4:38

这个选择一个就可以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4:38

具体怎么选择?选择1和选择2,老师都说说吧?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4:43

都可以的 这个看你们自己选择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4:44

具体怎么选择?老师江的清楚一些可以吗?不知道该如何选择?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4:47

最好是不要做跨年的 因为做跨年的会导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勾稽不上

头像
快账用户5592 追问 2025-04-29 14:58

我的意思是直接入管理费用的话。汇算清缴不需要纳税调整?也需要吧?毕竟是个2024年的费用啊?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4-29 15:01

嗯,这样不用做跨年调整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往来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5-04-29
第一个是的, 第二个 严格来说,你修改2024年的汇算清缴,你得在汇算清缴之前收到发票,规定的是汇算清缴之前取得发票才可以抵扣所得税 你这个是汇算清缴之后的
2025-04-11
同学你好,账上不需要调整广告费科目;成本调减,跨年了吗
2024-03-19
关键是那个暂估是否已经支付?
2024-12-27
您好,更正申报2024年,把300的成本费用入到2024年利润表里,同时年度汇缴时也要纳税调增300万没有报个税的工资费用哦,不追溯是咱账没有错的情况下哦 2013年新生效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按未来适用法,取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发生的相关业务直接计在当期损益。 比如补交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就可以了。这是说的我们的账务处理本身没有问题,按权责发生制来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取得以前年度发票,不允许作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2025-03-06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