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还是不要入账了,这个费用就不是我们经营的开销嘛,不符合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老师,我们今年付了一些材料款,销售方也开了发票,但是挂靠方拿着发票一直没有给我们,工程也没有给甲方开票,所以也不用结转成本,那这些20年的发票,21年在入账能行吗,现在账上一直挂的借应付-XX公司,贷银行,这些发票能21年在入账吗
就是我们公司9月新成立,我们公司员工为公司买的一些办公用品花了20000元,商家开了我们公司抬头的发票,我们公司用公户把报销费用转给了员工,我在用友记账软件上借方管理费用,贷方银行存款,我现在的顾虑就是我们这笔管理费正常开了发票,而且是公户转给了员工,但是我10月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管理费用没有填写实际数据,直接零申报了,这种还用不用改,还是这样待着就行了
就是我们公司9月新成立,我们公司员工为公司买的一些办公用品花了20000元,商家开了我们公司抬头的发票,我们公司用公户把报销费用转给了员工,我在用友记账软件上借方管理费用,贷方银行存款,我现在的顾虑就是我们这笔管理费正常开了发票,而且是公户转给了员工,但是我10月申报企业所得税的时候管理费用没有填写实际数据,直接零申报了,这种不更正申报了,就这样待着行吗
老师,我们公司购买了桌子,对方给我们公司开具了发票,但是我们这儿是员工个人卡付给卖桌子的那家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员工出的钱,我们公司用私卡给员工报销,不走公户报销,但是对方又给我们公司开了发票,那这笔费用记账报税我需不需要计入成本呢或者就算开票了,我也不是公户付的,能不能直接忽略这些费用不记账了,这些费用不计入成本报税了行吗
老师,我们公司购买了桌子,对方给我们公司开具了发票,但是我们这儿是员工个人卡付给卖桌子的那家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员工出的钱,我们公司用私卡给员工报销,不走公户报销,但是对方又给我们公司开了发票,那这笔费用记账报税我需不需要计入成本呢我要是直接这个费用不记账了,报税也没这些费用,但是还开公司抬头的发票了,这些费用不记账报税的话会有风险吗
那不入账怎么销掉呢?还是记在法人名下?
您好,不用核销了,不入我们账套嘛
那一直不入账不会对公司有影响的是吧?
那税务系统那边也不用管他?
您好,不用管的哦,只入账我们公司经营的成本费用
那入账公司经营成本,也不用记在法人名下,也不用报销吗?好乱哦
您好,我没说要入账呀,不能入账的,我们24年成立,22年的哪能算上经营成本嘛
那开了发票是 25 年 3 4份的,税务那边也能检测的到是以前的行程?
您好,我们不入账,税务不会去管的呀,如果我们入账大于收到发票金额才有风险呢
比如说网约车行程,25 年以前的行程,我 25 年 5 月才开票,只有发票,没有行程单,也不可以吗?
您好,是的,规范来说确实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