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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下的合同品名是番茄,因为是供应链系统下的单,所以供应商的送货单也是番茄,可是供应商又按照自己内部品名西红柿开了发票,就是合同和送货单一样,发票按供应商品名开,实际上是一个东西,可以吗

2025-05-14 14: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5-14 14:28

你好,这个没关系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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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39 追问 2025-05-14 14:30

不是要三流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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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4 14:31

你好,你是说供应链这里对不上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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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439 追问 2025-05-14 14:49

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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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4 14:53

你好,你如果担心这个,就重新开成一致。因为大家都知道是同样的东西,所以一般没有关系。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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