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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外购进来的商品用于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福利,增值税是不是要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

2025-05-15 10: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5-15 10:35

外购进来的商品用于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福利,不用视同销售。只是要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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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831 追问 2025-05-15 10:37

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里面讲到了这个

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里面讲到了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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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831 追问 2025-05-15 10:38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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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5 10:40

无偿赠送给个人,这是指除员工外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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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831 追问 2025-05-15 11:06

这是税务这边的回复,包括职工

这是税务这边的回复,包括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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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5 11:10

真是首次听说。若按视同销售,价格可按购入价格,同时进项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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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831 追问 2025-05-15 11:12

那应该怎么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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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5-15 11:17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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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进来的商品用于发放给职工作为职工福利,不用视同销售。只是要进项转出
2025-05-15
同学你好 外购商品用于发放给职工个人作为节日福利,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并不在此列。外购用于职工福利的商品,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若已抵扣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 比如企业外购一批月饼用于职工中秋福利,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发放时需做进项税额转出,而非视同销售申报增值税。
2025-05-18
您好,这个是需要的,要视同的这个
2024-04-28
你好,根据《增值税法》规定,外购商品用于职工福利,不需要视同销售,但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若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
2026-05-06
用于办公楼的话,以后分摊记录费用,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宿舍福利的话,属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进项不得抵扣。
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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