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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食堂教师陪餐当月餐费没有缴纳入中心校集中账户(其他应收款—应收财政往来资金科目核算),当月确认收入:借:其他应收款—教师陪餐费,贷:营养餐收入,下月把钱支付进集中账户时,借:预收伙食费,贷:其他应收款—教师陪餐费,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财政往来资金,贷:预收伙食费,这样处理对吗?

2025-05-2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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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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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6:37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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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
2025-05-21
分录 1 的分析: “借:预收账款 12;贷:伙食费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 10”,这里将整体的 12 元收入进行了拆分确认,逻辑上有一定合理性,体现了不同来源收入的分类。 “借:银行存款 2;其他应收 - 上级补助 2;贷:预收账款”,在收到老师交的 2 元时的处理是正确的,将预收账款冲减。但“其他应收 - 上级补助 2”这里不太恰当,因为财政补贴尚未实际收到,直接这样处理不太符合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 分录 2 的分析: “借:预收账款 2;贷:伙食费收入 2”,对于老师交的 2 元的处理是正确的,明确了这部分收入的来源和性质。 “借:其他应收 10;贷:上级补助 10”,在财政补贴未收到时,先通过其他应收款挂账处理是合理的,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待实际收到补贴时再进行冲减。 “收到教师款时,借:银行存款 2;贷:伙食费收入 2”,再次明确了老师交款的收入确认,与前面的处理相呼应。 综合来看,分录 2 相对更合适一些。它清晰地划分了老师交款和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既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又遵循了会计原则。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财政补贴,要及时关注其到账情况,一旦收到补贴应及时冲减其他应收款。 2.定期核对预收账款的余额,确保与实际未结算的款项相符
2024-08-05
你好,原理:一借一贷,借贷必相等。
2024-03-29
你好,这些都是员工承担吗
2021-05-18
您这样的账务处理在逻辑上是可行的。 关于考勤收据和实际收到款项的差异问题,您可以在收据上注明实际收款情况,并在相关的备注栏中说明,例如“本月实际收款 100 元,剩余 10 元于次月月初到账”。同时,您也可以在内部的财务记录中对此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和备注,以保证财务信息的清晰和准确。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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