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用确认销项
你好.本月销项税额2000.进项税额7000.销项税额,:都是做主营业务收入的时候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7000..然后还需要再做什么分录吗
我当月应交增值税100元,因为加计抵减10%,所以结转我当月未交的增值税的时候分录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85 营业外收入5 这个可以作为营业外收入的吗?
老师,原先计入销项跟进项的税额要转出时计入的会计科目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这个分录是在实际缴纳增值税的那个月写的吗?另外写这个分录要写什么摘要?
小规模企业不用免交增值税,做账的时候需要做这笔分录吗? 摘要:4 月主营收入的增值税免税收入 借:营业外收入 (销项税金额 9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金额 99) 老师请问这笔分录做得对吗?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赞助费计入营业外收入,做分录的时候需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吗?还是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