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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债权人未就主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仅起诉一般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怎么理解这句话,为什么驳回

2025-06-14 09:5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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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 10:00

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起诉,法院受理是基于债权人对主合同中债务人的求偿权。而债权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法院驳回起诉,是因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该权利规定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拒向债权人担责。若允许此时起诉,会破坏先诉抗辩权,对保证人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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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同学,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2023-08-31
第一句话的意思: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句话的意思: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2023-08-31
你好,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一同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人。根据其定义可知,它是不区分被告和原告的。也就不存在你这边提到的共同被诉讼人这个称呼了。
2023-11-17
您好,保证合同约定为一般保证或者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
2023-10-22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有以下不同: 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是无胜诉权; 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 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通常在人民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适用; 4、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不予受理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判决形式; 5、上诉期限不同,不予受理与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均可以提起上诉,但上诉期限前者为10日,后者为15日; 6、案件受理费不同,裁定不予受理、不收诉讼费,已收取应全额退还,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由起诉方负担。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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