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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年36号文, 附件二营改增过渡政策第七部分,建筑服务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请问是以下意思吗? 一般计征时:1.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A 2.外地预交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B 3.最终本地申报:应纳税额(销项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预交税款
财税【2017】58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这个分包款包括哪些?有什么要求
下列关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告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B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限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C零售企业销售啤酒需要缴纳消费税。D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股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色款)(1+3%)×3%,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问题1: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能不能适用这条政策中小规模纳税人的预缴政策呢? 问题2: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的,这个政策适用范围有哪些?
预收甲方的工程款,施工方没有开具发票请问是次月15号申报增值税? 是自已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同一地市的项目不需要预缴,按月纳税申报就可以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建筑业增值税预缴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的当月或次月申报期内预缴增值税。纳税人跨设区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在次月申报期内先预缴增值税,再办理纳税申报。”
老师留底抵欠增值税和滞纳金分录怎么做
老师 我还想问一下 题目里说税率合计为营业收入的5.5% 这里就默认税后营业收入吗 上个聊天不能在问了 还是感觉答案不合理
电脑上如何做账流程发下
老师好,公司红冲一季度发票导致二季度收入为负数该怎么写情况说明呢,有没有相应的模版呢,麻烦发一下,谢谢
(承包方)汇岩公司承包黄岗矿业(发包方)的采矿业务,6月份使用了黄岗矿业提供的炸材款是55027.4 税款7153.56。到月末结算时,黄岗矿业要从汇岩公司的结算款项里扣除,汇岩公司的会计如何做会计处理。
你好王老师,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自有的房产和土地,自2018年1月份-2025年6月份,一直未申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今天税务局给打电话了,我想问一下这期间的房产土地优惠政策,是不是在2020年-2023年是免税的,2024年到现在是减半征收吗?免税期间我们税务系统未申报房产土地税,这个现在补报的话还能享受你全额减免吗?怎么样处理会好一些?
仓库材料跌价这样做分录,不对当月利润有影响
公司有两个银行账户,互相转钱,分录怎么写?
9月份的买社保政策,老板不想全员买社保,有什么方案吗?
老师,我们出口商品,收到进账税率是13%,退税率是9%,开具销售发票时税率是多少呢?
您好,需要预缴增值税。 咱公司机构所在地和项目所在地均在江门,2025年第一季度收到1200万元建筑服务预收款,需在江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 (预收款-分包款)* 预征率(一般计税2%、简易计税3%)。
如果2025年第一季度没收到相应的分包发票,分包款是不可以扣除的吧?
您好,是的,是这么理解的
如果我公司5月份科目余额表预收款1500万,6月15日预收1000万,6月30日开发票冲预收500万,那应该怎么预交增值税?在6月还是7月预交?
您好,6月应预缴:按6月15日新增预收1000万(扣除分包款)计算,在7月15日前预缴。 5月预收1500万:应在6月15日前完成预缴。 6月30日开票500万: 如果已发生纳税义务(如开票征税),则按销项税额申报,抵减已预缴税款; 如果未发生纳税义务,则不用纳税,但需确保之前已按预收款规则预缴。
如果未发生纳税义务,则不用纳税,但需确保之前已按预收款规则预缴。?这句话是针对什么?怎么理解?
您好,未发生纳税义务(如工程未完工、未到付款节点、客户未付款等),此时开票冲预收款: 不用按销项税额纳税(不用申报缴纳)。 但需确保之前已按预收款规则预缴增值税(收到预收款时已预缴,避免漏缴)。 开票不纳税,但别忘之前该预缴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