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6月份做补计提和发放的分录
12分钟前 老师,我们公司是工程建设类小规模公司,过节聚餐有四个外地项目经理回不来,如果要从公账给他们每人补贴福利费200,该怎样操作好?(前提是不是必须在公户有发工资和有交社保才可以?)(四个项目经理中,有三个是公司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的,如果这三个可以在公户按福利费发放,那是不是要申报个税?一个是老板私户年底发放工资的,并且没有缴纳社保的。那这个是不是不能在公户里发这200的福利费?只能老板私户转呢?)
请教老师一个问题,我们21年五月份多计提了折旧20万。然后2022年2月做了分录, 借:累计折旧 20万 贷:以前年度损益 20万 现在做汇算清缴,因为2020年四季度预缴的时候也填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在汇算是要以改过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来汇算呢?还是和2020四季利润表一致为基础来汇算呢
老师您好,有个问题,因五月份在汇算清缴前必须要把往年暂估的成本给处理了,但是呢有些确实是有专票的,因疫情原因对方开不出发票来,我们就让对方提供费用,先冲销先入帐了,但是呢有些有可能是专票,那我五月份就不把进项税额做进去吗?当月没开票没法勾选到,和帐里税额就不一致了,等收到发票再补税费科目吗?我们是免税的,进项税额是做转出的,所以税额都是算在成本里面的
项目上的工人工资申报个税,是按甲方代发的工资款,第一次发放是一月份工资,做的一月所属期的个税申报,第二次人员变动走了发放是二月份工资,做的三月所属期的个税申报,第三次人员又变动了走了发放三月份的工资,做的四月所属期的个税申报。现在五月份所属期不确定之后是什么时候发放第四笔工资,估计人员还要变动,老师我可以把五月所属期的农民工全部做进非正常吗?这样下次发工资人员变动我就不用更正之前的个税申报表了
老师,我帮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做账,因为新开业没有多久,上季度我帮他们计提了9月份工资,本来应该是10月25日发放的,但是因为一直没有收到别人付过来的款,所以一直到今天也没发,但是10月25日 前我又正常报了账,现在个税和税账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呢?
那您刚刚说得在四五月做
你是在哪个月申报的个税,就需要在那个月以前做
4月5月的个税我都是正常申报的,只不过今天去更正申报啦,那是按哪个月申报的个税来说呢?
你是正常的更正申报的,那么就需要在发生当月计提
你指的发生当月是哪个月?因为我实际发放是在4月5月,但是我更正申报是在今天。
关键是你更正申报的月份所属期是那个月?
我今天更正的是四月和五月的
那么就需要在四月和五月的正常计提和支付
那老师我用四月举例 你帮我看看做的对不对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8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800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1800 贷:其他应付款(因为我们是法人取备用金发的,冲他的账)1800 6月: 计提补缴个税: 借:其他应收款-补缴个税 207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7 7月(今天补缴银行扣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07 贷:银行存款 207
是的,就是那样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