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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转让房屋及土地,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增值额=转入收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的金额是按照房屋及土地的原值还是净值呢

2025-07-16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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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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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09:27

出售转让房屋及土地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金额既不是单纯的原值也不是净值,而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评估价格模式:若能取得评估价格,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扣除项目包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即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同时还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发票金额加计模式: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 号)规定,凡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 5% 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扣除项目金额 = 原购房发票金额 ×(1+5%×N)+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其中 N 代表原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的年数。 核定征收模式:若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35 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此时扣除金额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结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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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转让房屋及土地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金额既不是单纯的原值也不是净值,而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具体如下: 评估价格模式:若能取得评估价格,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扣除项目包括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即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同时还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发票金额加计模式:根据《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 号)规定,凡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 5% 计算扣除项目的金额。扣除项目金额 = 原购房发票金额 ×(1+5%×N)+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金,其中 N 代表原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的年数。 核定征收模式:若转让旧房及建筑物,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35 条的规定,实行核定征收,此时扣除金额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结果确定。
2025-07-16
你好,取得销售收入是1400
2020-10-10
 你好;          这个是 可以扣除的;    是的; 计入税金及附加的  
2022-09-08
同学你好,根据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纳税人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在计算土地增值额时,应按照( )——C 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计算的房屋成本价和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基准地价进行评估
2022-05-27
同学你好,这里的收入是不含税收入,不包含增值税的。
202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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