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 缴纳时间: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 号 )第二条。 二、新征用的耕地 缴纳时间: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 1 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是因为国家考虑到新征用耕地在征用后,可能存在一定的开发建设周期以及农作物收获等情况,给予一定的缓冲期。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 。 三、新征用的非耕地 缴纳时间: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非耕地相较于耕地,不存在农作物收获等类似问题,所以不需要像耕地那样设置较长的缓冲期,从批准征用次月开始纳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 。 四、其他特殊情形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且存在土地闲置情况: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仍按照财税〔2006〕186 号规定执行,土地闲置费等问题与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确定没有直接关联。 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一般也是从使用或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 。
老师 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始交的月份是那个咱们土地证上面的月份吗
老师好,给我发一下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和纳税义务时间相关具体政策
老师 你好 我们3月份采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是不是下月就要交第一季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啊
老师 你好 我先问下关于2023年第5号文,大宗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意思是不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半征收啊
老师好,给我发一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政策
@董孝彬老师我想问一下一个员工的工资是1万多为了避免少交个人所得税,可以分摊给他媳妇身上,做工资的时候给他媳妇也给做上工资,是必须是单位的员工才能分摊是不,还有本人的银行卡冻结了可以使用别人的银行卡发工资不
流水账记了2-6月,7月份才下的营业执照,怎么开账
主营建筑服务:外购材料13%、提供服务13% 但很多企业都是在一个合同,内容是承包XX项目,全部都按9% 来开,材料进项是13%,这样操作合规吗?
问题1:机械租赁:若出租方同时提供设备与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适用9%的税率;问题2:机械租赁:只提供设备服务,适用13%的税率;?
第二题中,公允价值变动账务处理为什么不考虑减值的30,减值已经实际发生属于第三阶段减值呀
老师,云南省股东转让股权,注册资本100万,以6万元转让认缴的百分之10股权,企业实缴资本38万,未分配利润有18万,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红色对号地方 折旧额相同就不用额外考虑折旧抵税额吗
请问我们公司是做贸易的,然后别人给我们公司开了运输发票,我们可以开运输发票给别人吗?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1-5月份给法人转工资,老板不懂。乱转,但现在不想交税,我可以让他把钱退回来吗
税务局网上风险推送,企业财务费用对应的发票不足,经自查确属银行未开具发票,请问在自查期,与银行沟通及时补开发票,是否可以避免此次因财务费用发票未开导致的补缴所得税款的情况?这样操作请问是否有相关的税务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