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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问下,我这边是建筑行业公司的,我是刚接收这家公司的账务,开工程服务票的时候做主营业收入收入-工程服务,购入材料时,做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劳务费时,做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等月末结转成本时,是不是把所有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人工费.间接费用全部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按项目来分。是这样的吗,还是说要按完工的程度来转成本啊,之前的会计都是全部转主营业务成本,没有按完工程度
本公司为以承接工程为主的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公司。大多项目开票从高税率13%开具,但本月有个项目是分开核算的,开了一部分9%的工程服务发票(本来分开核算,这部分算清包工,但甲方要求要9%的发票,所以选择了一般计税开票),另外公司工人工资都是走代发工资,暂未收到劳务发票的进项,那本月进项抵扣该怎么操作?我们收到的都是材料的进项,(本月也开具了些合并开票的13%税率发票,可以一起抵扣吗?会不会有税务风险,比如安装服务怎么可以用材料进项抵扣之类的
亲有个问题问一下你,我们有个项目在国外巴西,跟我们签订合同的甲方是国内的,是属于中建科工的,本来刚开始准备签订合同签订1400万是直接建筑安装服务,这样的话我们开给中甲方中建科工的发票就是建筑工程服务,免税发票 那我们取得的进项材料/劳务无论专普都是不能抵扣的,都是价税合计入账;现在甲方又说不想那样签订合同,他说要跟我们签订一个销售材料的合同13% 600万,一个建筑安装合同 免税的800万,这样相当于我们在进购巴西项目材料的时候就可以当进项采购进来,然后开销售材料发票给甲方中建科工,(意思这时我们的进购的材料可以抵扣?然后我们开给材料给甲方也不差进项了)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我们是建筑安排企业,现在跟甲方签订了一个合同又有建筑服务,又有销售材料服务。 项目在国外,所以开建筑服务给甲方是免税,开具销售材料给甲方的发票是13%(我公司先从国内采购,然后再销售给甲方,甲方可以凭我公司开具的材料发票退税)现在是我收了好多进项材料发票,甲方没有要求我们开材料发票,所以我收到的材料发票就没有对应开具给甲方,那我手上收到的材料发票能不能先入账 应该如何入账,例如,我手上收到了一张材料发票,金额88495.58 税额11504.42 价税合计100000元 找郭老师
您好,前面提问的营业执照注销,因为我在北京,营业执照是湖北的,首先湖北的可以在北京工商局注销吗?如果不可以,在网上如何注销?还有这个营业执照没产生税,还需要税务注销吗?如果需要,如何操作,可以带一下吗?老板让尽快处理呢?谢谢
董老师 在线吗?想咨询您~
请问国内外贸公司与香港离岸公司签的合同,香港公司要求把货发到土耳其,这种是一般贸易吗?可以正常退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谁能享受1%的优惠利率
报关单的总金额在哪里看啊?无纸化放行书的金额是单价吗
养鱼的税收优惠政策,会计分录
老师我公司购买了一个带资质的的公司,签订了股权代办协议,支付的款怎么入账?
老师好,bot项目的开票税率如何确定,有相关政策规定吗
销售大部分是现销,应收账款很少只有100多万,货款都是赊购,账期30天,有的60天,应付600多万,是不是说明企业是亏本的?
生意好,为什么欠供应商的钱反而越来越多,库存越来越多?
您好,这是分情况的,主营建筑服务的企业在一个承包项目合同中,若外购材料与提供建筑服务属于同一项销售行为,即混合销售且以建筑服务为主,全部按 9% 开具建筑服务发票合规,进项材料 13% 可正常抵扣;若二者属于独立的销售行为即兼营,则需分别按材料 13%、服务 9% 核算开票,未分别核算从高按 13%,此时全按 9% 开票不合规。
销售外购设备并安装,全部按13%税率(如销售钢材并安装),可以分别核算吗?
您好,销售外购设备并安装可分别核算:设备按 13% 计税,安装服务可按甲供工程选 3% 简易计税,需准确分算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42 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外购货物并提供安装:若安装服务属于混合销售,需按主业适用税率(如建筑行业适用9%) ?
您好,主营建筑服务的企业外购货物并提供安装若属于混合销售,需按主业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即按9%计税,依据是混合销售中非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其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另外若企业分别核算货物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部分符合甲供工程条件的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