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做账:按受让债权公允价值(如支付的现金对价)入账,借 “应收账款” 等债权科目,贷 “银行存款” 等。 债权转让税法规定: 增值税:一般债权转让不征,金融商品(如债券)转让按差额 6%(一般纳税人)或 3%(小规模)缴纳。 企业所得税:转让所得 / 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按 “财产转让所得” 20% 计税。 印花税:通常不征,特殊应税合同除外。 按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账做账:同上述做账方式,摘要注明并留存凭证。 指定账户转款税法规定:无特殊规定,按债权转让整体交易计税,确保交易真实、凭证齐全即可。
老师好,股权溢价转让,我是受让方,后来发现原来账上有一块地没有做在账上,评估时也没有做,原股东交个税税局审核时发现,就按税局审核金额交了税,转让价就按税局审核金额办理了工商。请问这块地现在怎么入账?
老师,我公司收购一家公司 持有100%股权 股权价格总价为81万多 转让方为甲方 受让方为乙方 有一部分内容如下 甲方应纳的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16万由乙方代扣代缴 具体办理时 甲方出具81万的股权转让书据 乙方实际支付65 万 另16万交由乙方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个是协议书上的一部分内容 实际我们是直接把这16万打给对方 也就是转让方 想问下 这一部分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来说 是对的吗 这个交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公司做账 需要一起计入到长期股权投资里面吗
办理直系亲属股权转让时,按照0元价格转让,不涉及交印花税和个税。但是转让方有实缴,在填表时股权原值填成了0,转股份额直接按照账面净资产份额乘转让比例后的结果填写的,这样做了税务变更申报,对后续进行工商变更和以后的股权转让申报是否会有影响,请懂的老师回,谢谢
老师,早上好!是这么个情况,我们公司对外投资了另一家公司,投资金额100万,现在需要从那家公司把这100万撤回来,投资了3年了,对方公司属于盈利状态,然后对方请的代账公司做股权变更,对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放实缴金额100万,以500元的价格装给受让方,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低价转让,工商税务上允许吗,另外如果这样的500元转让,然后对方公司会对公转账100万,这样是不是也会有税务风险
请问债权转让,受让方如何做账?这个协议在税法有什么规定?如果按照转让方制定账户转账,怎么做账?这个转款在税法方面有规定嘛?谢谢?
老师,我单位酒店,有客户多开票4万多,到时钱打进来,代付叫我们,票会开来对方,我多的部分做留存还是按开票金额都入收入
请教郭老师帮忙回答问题,谢谢
老师请问我们老板个人要用钱,她想把一个工资3000的员工卡里这个月一次性转进6万,说是员工预支工资,那个税我怎么申报,平摊到25年剩下的几个月申报吗
老师,请问下应收账款周转期和应收账款周转率有什么区别?
直系亲属股权转让,未分配利润要交税吗?
老师,公司有辆车,但是不是挂在公司户名上的,微修花了9000,开的专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
请教郭老师帮忙回答问题,谢谢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为:某资产必要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该资产的贝塔系数x(市场平均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A 证券的系统性风险是 B 证券的两倍,则 A 证券的风险收益率是 B证券的两倍,A 证券的必要收益率小于 B证券必要收益率的两倍。,老师,这个可以解释下吗?
老师,那个残报金申报那个怎么填写呢?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但是工人只有不到10个,申报肯定是0元,但是有两处需要填写,第一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第二处:上面在职职工人数,不知道节点是按最后一个月还是上年曾经在职的呢
老师,为什么算每股收益股数要加权平均,而算每股股利,股数不用加权平均?
请问这个企业所得税转让所得,是指受让方按照指定账户转款后的余额对嘛? 但是受让方只是单纯的替转让方接收工程款然后再付出去主要原因就是转让方的账户不能正常使用。现在受让方就是想了解在税法方面有涉及交税,正常做账如何做?如何做合理?谢谢
按照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账的做账方法:其账务处理与正常支付转让价款的做账方法一致。仍借记 “应收账款” 等债权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同时在摘要中应注明是按照转让方指定账户进行的转账,并保存好相关转账凭证和债权转让协议等资料,以备查验。 按照转让方指定账户转款的税法规定:税法对于按照转让方指定账户转款本身并无特殊规定,主要还是依据债权转让整体交易来确定相关税费。只要该转款是基于真实合法的债权转让交易,且转让方已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了相应税费,受让方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好相关凭证,通常不会产生额外的税务问题。若受让方在转款过程中获得了手续费等报酬,则需就该报酬缴纳相应税费,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关于企业所得税转让所得及受让方替转让方收款付款的税务与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转让所得是指转让方转让债权的收入减除债权的计税基础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与受让方替转让方接收工程款再付出去的行为无关。受让方单纯替转让方接收工程款然后再付出去,若未从中获取任何利益,转款行为本身不产生纳税义务。做账时,可将收到的款项计入 “其他应付款” 科目,支付时再从 “其他应付款” 科目转出。即收到款项时,借记 “银行存款”,贷记 “其他应付款 —— 转让方”;支付款项时,借记 “其他应付款 —— 转让方”,贷记 “银行存款”,并保留好相关收支凭证,以证明款项的往来性质。
好的,谢谢老师。这种情况很正常对嘛?担心税务查起来不好解释
同学你好 这个一般没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