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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进项税22514.56 7月销项税期中房租发票简易计征5%12362.05税额,其他13%正常计税的税额是11018.94元,但是因为6月开错一张房租发票金额少开了税额0.03开成税额2471.14,这个月红冲重新开税额2471.17,那么总共的税额是23381.02=12362.05+2471.17+664.96+10353.98-2471.14 那么缴纳简易计税5%的房租的税金就可以对吧?

2025-08-14 17:1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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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 17:15

同学你好 是正确的,简易计税项目(房租)的应纳税额: 红冲 6 月错误发票(税额 2471.14)%2B 重开正确发票(税额 2471.17)%2B 7 月新增房租税额 12362.05,合计为: 12362.05 %2B(2471.17 - 2471.14)= 12362.08 元(即简易计税项目最终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项目(13%)的应纳税额: 7 月正常计税的销项税 11018.94 元(你拆分的 664.96%2B10353.98),需抵扣进项税 22514.56 元后,一般计税项目应纳税额为 0(因进项税足够抵扣)。 最终缴纳: 只需缴纳简易计税项目的 12362.08 元(与你计算的 23381.02 元差异,可能是拆分项统计口径问题,但核心是简易计税部分单独缴纳,不与进项税互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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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是正确的,简易计税项目(房租)的应纳税额: 红冲 6 月错误发票(税额 2471.14)%2B 重开正确发票(税额 2471.17)%2B 7 月新增房租税额 12362.05,合计为: 12362.05 %2B(2471.17 - 2471.14)= 12362.08 元(即简易计税项目最终应纳税额)。 一般计税项目(13%)的应纳税额: 7 月正常计税的销项税 11018.94 元(你拆分的 664.96%2B10353.98),需抵扣进项税 22514.56 元后,一般计税项目应纳税额为 0(因进项税足够抵扣)。 最终缴纳: 只需缴纳简易计税项目的 12362.08 元(与你计算的 23381.02 元差异,可能是拆分项统计口径问题,但核心是简易计税部分单独缴纳,不与进项税互抵)。
2025-08-14
您好,红冲之后在下月申报的时候减去这边销售额就可以了哦,不需要再更正之前的申报表哦
2021-07-15
你好;  你账上就按照你 申报表的数据 一样的来做哈 ; 意思是 一般纳税人后;  你是按照1%的税额反推 3%的税率来计算吗   
2023-06-12
同学你好 对的,外地预缴的可以抵减的
2021-01-12
你好1;  1.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的勾稽关系: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2B净利润本年累计%2B(—)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2、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流量净变动金额=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2. 是的; 简易计税正常缴纳; 一般计税 可以正常抵扣 ;3.    营业成本   直接的支付的 部分是记入成本; 其他的办公费 或者行政人员发生的记入期间费用  ;4.   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  ;5. 你这个是用税负率来反推进项税来抵扣吗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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