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更正:可通过扣缴端更正申报,调减工资总额,需与员工沟通可能影响其权益。 企业所得税:需追溯调增以前年度未发放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社保承担:公司代付部分属法定义务,不可单方转嫁给员工,需协商一致并签协议。 补发工资:还原至所属月份与当月工资合并算个税。

老师,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月14号申报个税的时候,由于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缴纳了个税。15号的时候,让员工重新自己在个税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号早上又更正了申报。14号那天扣款1154.6,15号更正申报的金额是851.69。那现在就涉及到退个税的问题和公司多支付个税。因为退税是退到员工个人卡上。由于申报个税的时候,1月工资还没发放,所以我们就从这几个员工的应发工资部分,其他应扣款里面来扣除多支付的这部分个税金额。但是,关于账务处理,您帮我看看,我在1月工资这笔账里应该怎么改?我的这笔发放1月工资的账,昆明办公室+富民厂区的个税金额合计就是14号扣款的1154.6这个金额。但是,由于1月份工资,是把多缴纳的个税部分从他们几个的其他应扣款里面扣了再发放的。这个账我该怎么调一下?
老师,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月14号申报个税的时候,由于未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公司就多缴纳了个税。15号的时候,让员工重新自己在个税app里更新信息。然后15号早上又更正了申报。14号那天扣款1154.6,15号更正申报的金额是851.69。那现在就涉及到退个税的问题和公司多支付个税。因为退税是退到员工个人卡上。由于申报个税的时候,1月工资还没发放,所以我们就从这几个员工的应发工资部分,其他应扣款里面来扣除多支付的这部分个税金额。但是,关于账务处理,您帮我看看,我在1月工资这笔账里应该怎么改?我的这笔发放1月工资的账,昆明办公室+富民厂区的个税金额合计就是14号扣款的1154.6这个金额。但是,由于1月份工资,是把多缴纳的个税部分从他们几个的其他应扣款里面扣了再发放的。这个账我该怎么调一下?
老师们,我们有2个公司,A公司是给老板2022年每月计提8千元的工资,也在个税申报系统上填写每个月扣除90元的个税,但一直没有实际发放,B公司也给老板发着工资,这两个公司的外账都外包给财务公司了,2022年A公司所有人员工资计提431790元,实际发放的比这个少,外账会计填写这个数据时给我说2022年老板的综合工资超过12万元,需要补缴3000元,然后她就将A公司汇算清缴中工资调增了25600元,倒挤出税收扣除的的金额是406190元,我个人的常识是工资就按实际计提的写“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就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按照外账会计的意思如果按账面计提工资与实际发放工资就得调增15万多了,但她很显然说与老板个人工资薪酬综合所得挂钩我感觉还是有问题,个人所得税不是单独做的吗?请问老师外账这么调整合适吗?
公司代扣代缴个税,1月份申报个税缴纳金额1743元,已经缴纳了税费,但是1月份又更新了申报,填了专项附加3000,更新后缴纳税费1653,是不是多交了90,但是这笔钱已经从员工工资里扣了90,2月份申报的时候,没有填专项附加扣除,且该员工后续都没有这3000的专项附加了,该员工2月实际工资18750,社保694.85,算税应该是((18750-684.85)-5000)x0.03=391.96,实际公司代扣代缴时缴纳481.96,但是该员工的工资还是按照391.96扣除后支付的,现在是公司的钱多付了90吗,应该怎么做,是从员工工资里在扣90,还是需要去税务局办理退税,还是可以用来抵扣3月份的个税,能分析一下吗
我想咨询一下,我这边公司有个员工,在两个公司有工资,我这边的工资是扣除社保的工资,而另外一个公司的工资是社保那边的工资,现在问题是这个员工准备辞职了,还有就是已经欠员工三年的工资都没有发放。但是个税都申报了,在我公司这边的工资说是劳务费,老 板说是太高,现在需要从工资总数里减去公司代员工支付的社保这部分,说是需要员工自己承担,现在领导说看看能不能更正申报,总金额要少10万元,让财务想想怎么处理
哦哦,老师,我问你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要求主要的供应商给我们开票,他必须要收11个点,这个有什么可以优化解决的办法么
老师好,申报1季度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吗
老师你好,我公司一般纳税人,前几天才调整了额度,调整后31万,开了17万出去,这两天又需要开发票,老板说调整到每80万,我想问,增值税发票额度影响什么吗?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有专票跟普票,1-3月开了25万,现在有20万未开票收入,在在申报表表哪一行
企业所得税申报中的已记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和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怎么填写,包括社保公积金的金额么?
如果公司生产经营停止,土地使用税可以不交吗
老师往来怎么做分录,其他应收还是应付
实缴资金17-19年陆续到账,一直未在工商公示实缴情况,现在公示需要验资报告吗
财务软件里面录入凭证日期可以早于领导审批日期吗?
朴老师,我公司25年自己购进的商品,在25年上半年代同一个集团的A公司直接发货给客户了,那这代发的我要确认收入吗?当时25年没有确认,我是确认在25年,然后更正申报25年的税费呢?还是确认在26年?因为我要是确认在25年,我现在(26年第二个季度)才给A公司开票可以吗?
如果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这边调增需要补缴税款及滞纳金,领导肯定不愿意,领导想着不要多花钱,还把问题解决,正常的按您说的那样,但是他还想着用其他的途径或者方法
同学你好 这个没有其他办法
还有就是一个员工,可不可以在两家公司都做工资薪金申报呢,还是有社保的工资,另外一家必须走劳务呢
可以两家公司同时报工资,但是只能一家扣除五千和社保专项扣除 另一家按百分之三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