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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是会展公司(小规模公司),客户公司商场,他们主办商场促销活动,我公司只是承包抽奖环节,抽奖礼品有电动车(我公司自己购买5万),手机和平板(客户赞助,赞助未具开票给我们2万),代缴个税1万,。!!!注意注意重点来了,我们跟客户合作是一个抽奖活动而已,但是这个抽奖活动需要购买的活动物料,活动物料有电动车、手机、平板。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跟视同销售无关?问题二,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问题三,会计分录:收到物料电动车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5贷:银行4应交税费-个税1万。次月代缴个税→借:应交税费-个税你1万贷:银行1万。谢谢老板,第一个问题已经答复的很详细,已经理解,麻烦老师再针对第2.3个问题一一详细答复一下,麻烦详细详细一个问题一个答复。谢谢

2025-08-26 12: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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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2:43

问题一:是否与 “视同销售” 无关? 结论:与增值税视同销售无关,但需注意个税的 “视同销售” 逻辑(仅影响个税计算,不影响增值税)。 具体分析: 增值税层面:不涉及视同销售 你公司的核心业务是 “承包抽奖环节”,属于 “会展服务 / 活动服务”,并非 “销售货物”。购买电动车(5 万)、接收客户赞助的手机平板(2 万),本质是为了 “提供抽奖服务而发生的成本支出”—— 电动车是你公司采购后作为奖品发放,手机平板是客户赞助的奖品,均是服务过程中消耗的 “活动物料”,最终目的是完成与客户约定的 “抽奖服务”,而非将这些物品 “销售给第三方” 或 “无偿赠送给客户”。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视同销售仅针对 “将货物用于销售、无偿赠送、投资、分配等情形”,你公司将奖品发放给中奖者,是 “服务履约的必要支出”,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因此无需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个税层面:中奖者需缴 “偶然所得” 个税,你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 虽然不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中奖者获得的电动车、手机平板属于 “偶然所得”,需按奖品公允价值(电动车 5 万 %2B 手机平板 2 万 = 7 万)的 20% 缴纳个税(7 万 ×20%=1.4 万,题目中代缴 1 万需确认是否足额,若不足需补扣)。你公司代缴的 1 万个税是 “代扣代缴义务”,与增值税视同销售无关,仅需按个税规则处理。 问题二:赞助 2 万的手机、平板无发票,是否需入账?以什么作为原始凭证? 结论:必须入账(否则成本核算不完整,影响利润真实性);无发票可凭 “赞助协议 %2B 物料清单 %2B 验收单” 作为原始凭证,但若想在税前扣除需补充合规凭证。 具体分析: 为什么必须入账? 客户赞助的手机、平板是你公司 “承包抽奖环节” 的核心奖品,属于 “服务成本的一部分”—— 若不入账,会导致 “主营业务成本” 少计 2 万,利润虚高,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与成本配比” 原则,也无法真实反映业务全貌(比如后期查询奖品来源、成本构成时无依据)。 原始凭证用什么?(按优先级排序) 首选:补充合规发票 建议与客户沟通,让客户开具发票(客户若为一般纳税人 / 小规模纳税人,可按 “销售货物” 开具发票,税率 13% 或 3%)。因为小规模纳税人虽不抵扣进项税,但发票是 “税前扣除的最合规凭证”,若后期汇算清缴,无发票的成本可能被税务机关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次选:无发票时的替代凭证(需 3 类资料配套) 若客户无法开票,需收集以下资料作为原始凭证粘贴,证明业务真实性: ① 《赞助协议》:明确客户赞助手机平板的型号、数量、公允价值(2 万)、用途(作为抽奖奖品)、无需你公司支付款项等核心条款; ② 《物料验收单》:你公司收到手机平板后,由经办人、保管人签字的验收单据,注明物品名称、数量、规格、验收日期; ③ 《公允价值说明》:若协议未明确 2 万的计算依据,可附客户提供的 “采购发票复印件”(客户自己采购时的发票)或 “市场报价单”(证明手机平板的市场价值为 2 万)。 入账逻辑:按 “接受捐赠” 或 “服务成本” 核算(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客户赞助且无需你公司付款,本质是 “无偿取得的物料”,需按公允价值 2 万入账,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与电动车成本并列,均为抽奖服务的成本)。 问题三:原会计分录的修正与正确分录(分 4 步,贴合小规模纳税人政策) 首先指出原分录的 2 个错误: 个税核算错误:代缴的 1 万个税是 “代扣中奖者的税款”,并非你公司自身的 “应交税费”,原分录将个税计入 “应交税费 - 个税” 并冲减银行存款,混淆了 “公司自身税费” 与 “代扣代缴税费” 的区别; 电动车成本漏记 1 万:电动车采购价 5 万,你公司实际支付 4 万(银行存款),剩余 1 万是 “代扣的中奖者个税”,但电动车的全部成本 5 万需全额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原分录仅计 5 万成本但未明确 “个税的代扣逻辑”,易导致成本与税费混淆。 正确会计分录(分 4 个关键节点): 1. 采购电动车,收到发票(支付 4 万,代扣个税 1 万) 逻辑:电动车成本 5 万是全额成本,其中 4 万是你公司支付的采购款,1 万是 “替中奖者垫付的个税”(后续需从客户款项中收回,或向中奖者补扣,此处假设先垫付); 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 抽奖奖品(电动车) 5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 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中奖者个税 10000 (备注:“其他应收款” 核算你公司替中奖者垫付的个税,后续需收回,若客户同意承担此部分,可转 “应收账款 - 客户”) 2. 收到客户赞助的手机平板(无发票,按 2 万入账) 逻辑:按公允价值 2 万计入成本,因无需付款,贷方用 “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或直接冲减成本(小规模简化处理); 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 抽奖奖品(手机平板) 20000 贷:营业外收入 - 接受赞助收入 20000 (原始凭证:赞助协议 %2B 验收单 %2B 公允价值说明,如前所述) 3. 次月代缴个税(支付 1 万) 逻辑:代缴的是 “代垫的中奖者个税”,冲减之前的 “其他应收款”; 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中奖者个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原始凭证:税务局开具的 “税收缴款书”,备注 “代扣偶然所得个税”) 4. 向客户开具 “会展活动费” 发票,确认收入并收回款项(假设总服务费 10 万,含代垫个税 1 万) 逻辑:你公司的收入是 “抽奖服务收入”,同时收回代垫的个税 1 万; 分录(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1%): 借:应收账款 - 客户(商场)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 会展活动费 99009.90 (10 万 ÷1.01)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990.10 (10 万 ÷1.01×1%) 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中奖者个税 10000 (原始凭证: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B 服务结算单) 补充提醒(小规模纳税人重点) 个税足额问题:奖品总公允价值 7 万(5 万 %2B 2 万),按 20% 计算个税应为 1.4 万,你公司仅代缴 1 万,需补扣 0.4 万(可从客户款项中扣回,或向中奖者追扣,否则税务机关可能向你公司追缴未代扣的税款); 税前扣除问题:客户赞助的 2 万手机平板若无发票,汇算清缴时需先按 2 万计入成本,若税务机关不认可,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按 2 万 ×25% 缴纳企业所得税,建议尽量补充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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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视同销售,因为你后期开发票需要确认收入 2需要入账,你后期还得开发票。没做收入做库存商品 以后开了发票做收入 结转成本 3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2025-08-26
问题一:与视同销售有关。 自购的电动车用于抽奖赠送,属于 “购进货物无偿赠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均需视同销售(按采购价 5 万计税)。 客户赞助的手机平板用于抽奖,同样属于无偿赠送,也需视同销售(按公允价 2 万计税)。 问题二:需要入账体现。 会计上需按业务真实情况入账(如 “库存商品” 和 “营业外收入”),需附赞助协议、签收单等佐证。 税务上因无发票,2 万成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纳税调增。 问题三:原分录有误,调整如下: 采购电动车: 借:库存商品 - 电动车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电动车用于抽奖(计提视同销售增值税及个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 税金及附加(增值税) 1456.31(5 万 ÷1.03×3%) 其他应收款 - 代垫个税 10000 贷:库存商品 - 电动车 5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1456.31 应交税费 - 代扣个税 10000 代缴个税: 借:应交税费 - 代扣个税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接收赞助品(无票): 借:库存商品 - 手机平板 2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 赞助品用于抽奖(同理计提增值税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000 税金及附加(增值税) 582.52(2 万 ÷1.03×3%) 贷:库存商品 - 手机平板 20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582.52
2025-08-26
而且后期我们也会给对方开票,只开一张会展活动费,问题一,我这种情况是不是跟视同销售无关? 后期还要把这些电动车、手机、平板给对方开发票? 你看下你当时写错了还是怎么了?
2025-08-26
问题一,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入账的话怎么做会计分录?以什么为准作为原始凭证? 没发票 没支付的不做 问题二,会计分录:收到物料电动车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5贷:银行4应交税费-个税1万。次月代缴个税→借:应交税费-个税你1万贷:银行1万。谢谢老板, 可以
2025-08-26
问问题二,赞助2万的手机、平板未有发票,需不需要入账体现吗?入账的怎么做会计分录?以什么为原始粘贴单? 没发票没支付不用做 自己登记收到的产品 发出去的产品 问题三,会计分录:收到物料电动车的发票→借:主营业务成本5贷:银行4应交税费-个税1万。次月代缴个税→借:应交税费-个税你1万贷:银行1万。 可以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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