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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型企业首次想要退税,具体流程以及准备材料是什么

2025-08-26 14:0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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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4:09

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2449/c5212372/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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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报关单。报关单是企业货物进出口时向海关办理申报的手续,以便海关进行查验。   2.出口销售发票。企业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而填写的单据,是境外企业购买货物的重要凭证。   3.进货发票。进货发票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等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区分和计算进货费用。   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生产企业自己进行出口的自制产品或委托出口的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的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相关的文件资料 准备好以上资料之后就可以正式进入出口退税的相关流程了 退税发票勾选: 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发票退税勾选,在发票列表中勾选需办理退税认证的发票,点击提交。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2 退税发票认证: 点击退税确认勾选,系统弹出已勾选发票清单,点击确认,在弹出窗口点击确定,完成发票退税认证。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3 进入退税管理模块: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页面,选择出口退税管理。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4 进入退税在线申报模块: 选择出口退税申报,在业务事项中选择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点击在线申报。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出口退税申报步骤 5 申报退税: 按系统提示的步骤正确录入各项退税申报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https://jingyan.baidu.com/article/3c343ff7f604af4c3679635e.html
2022-09-26
同学你好 出口退税申报 1.货物出口(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2.收汇,并取得相应的收汇凭证 3.如果是外贸企业还需要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后360日内进行认证) 数据处理与申报 1.数据录入 当取得出口退税报关单与进项发票并收汇后,就可以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汇总录入退税申报数据(出口明细表、进货明细表、汇总申报表、打印申报表、生成申报电子数据包)。 2.递交资料 向税务局递交退税资料,如果实行无纸化管理的企业不需要提交常规纸质资料(特殊业务除外),如果是四类出口退税企业需向税务局递交相应的收汇凭证。 四、税务局审核 企业递交资料完成,税务局受理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后,对企业递交的出口退税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企业发放退税款。 注:新企业申报首笔出口退税时,主管退税机关会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与函调。 五、收到退税款 注:新企业首次申报退税完成并收到退税款后完成退税流程,才可进行下一次的退税申报。
2021-11-15
如果企业进口纤维或原材料后经生产加工制成面料再出口,属于生产制造企业退税。其退税流程如下: 退税登记: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取得经营权之日起 30 日内,或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出口申报:货物出口并按会计制度作销售后,先向主管征税机关的征税部门办理增值税纳税和免、抵税申报,再向退税部门办理退税申报,申报期为每月 1-15 日。 提供资料: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等各种报表,以及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发票等原始凭证。 计算退税: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等计算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等。 税务审核: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和退税计算是否准确等。 收到退税:审核通过后,企业收到退税款。
2025-04-29
首先需要在商务部和海关办理出口经营权,然后去税务办理出口退税备案,备案单证齐全后才能在网上提交出口退税申报
2021-11-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四)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的,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原执行免退税办法的企业,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将原计入出口库存账的且未申报免退税的出口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转内销证明》。 因此,外贸出口企业转为生产型出口企业,应按照上述文件规定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然后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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