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三倍部分可以免税
老师,假设我们公司所得税算完弥补亏损和加计扣除基本上不用缴纳所得税,就是利润要分给股东需要缴纳20%的股息红利所得,这块个人所得税,有啥办法可以少交的,我看说的什么股权架构这些,是分给企业是免税的,好像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有其他办法的吗
老师,问个和财务,人事劳动法相关的问题,比如公司有员工新入职,谈好三个月试用期,不签合同,但按规定交纳五险一金,由于用工成本过高公司突然在该员工试用期内,乜就是三个月还差一周时间,口头通知该名员工,并通知其当天办理离职手续,理由不符合公司用人条件,问,1.是否可以申请补偿金2是否可以要求第二个月双倍工资补偿?目前能证明的资料只有工资流水,和社保公积金的交纳记录
甲、乙、丙三人于2008年3月1日同时进入某公司,至2009年5月三人虽然各在三个部门,但月薪均为4000元。公司因卷入司法诉讼、面临巨额赔偿,运营陷入困境。甲所在部门已欠薪两个月,甲于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离开公司,去了另一家单位。乙因怀孕待产,6月份未去上班。6月12日,公司找丙谈话,因资金被诉论冻结而且败诉已成定局,公司已无力运转;公司决定在8月份遣散业务性质的员工,希望与丙协商自7月12日起解除劳动合同;8月13日支付补偿金。丙在解约书上签了字,但8月13日未拿到补偿金。8月15日,三人经过仔细商量后决定,甲要讨回被欠的薪水且说离职是被迫的,工龄补偿自己也应当有份;乙在产假期间.公司从未通知过她,准备向公司提出女工保障的相关要求;丙届时没拿到补偿金,决定起诉。计算公司应向甲乙丙三人各支付多少费用。
甲、乙、丙三人于2008年3月1日同时进入某公司,至2009年5月三人虽然各在三个部门,但月薪均为4000元。公司因卷入司法诉讼、面临巨额赔偿,运营陷入困境。甲所在部门已欠薪两个月,甲于5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离开公司,去了另一家单位。乙因怀孕待产,6月份未去上班。6月12日,公司找丙谈话,因资金被诉讼冻结而且败诉已成定局,公司已无力运转;公司决定在8月份遣散业务性质的员工,希望与丙协商自7月12日起解除劳动合同;8月13日支付补偿金。丙在解约书上签了字,但8月13日未拿到补偿金。8月15日,三人经过仔细商量后决定,甲要讨回被欠的薪水且说离职是被迫的,工龄补偿自己也应当有份;乙在产假期间,公司从未通知过她,准备向公司提出女工保障的相关要求;丙届时没拿到补偿金,决定起诉。计算公司应各向甲乙丙三人支付多少费用。
老师好我刚到一家农业企业工作,主要做农产品种植,销售的,该企业是2个股东合资的,A股东出资比例是51%,主要以养殖技术出资;B股东也是法人49%,主要资金来源都是法人出的,现在A股东正在办理离婚,他提出先把股权撤出,避免因离婚使我们公司受损失,牵连到B股东,所以他愿意先把他的股份转到法人名下,等离婚手续办完,再把股份还给他,您说这个方案可行吗,是否可以把他的股份转给A股东其他人,直接转给法人的这中间有什么利弊,在变更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老师请指点
小规模开25700元发票,有20万进项发票,还需要交税多少
给客户退款,冲减主营业务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方负数,贷银行存款贷方正数,这样对吗
这个答案里面说自然人平均每个月租金不超过10万的情况下是免征增值税的。比如说个人出租个人住房月租金没有超过10万块钱,是不是也免税呢。如果月租金是20万的话,又该怎么算呢?还有个1.5%优惠的增值税率是怎么算的?搞不灵清了,帮我一下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能使股利与公司盈利紧密结合?
这个年付现成本3000是什么意思,为啥在计算第3和第5的时候要把这3000考虑进去,可否讲讲其中的原理
这道题答案不对吧?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这个案例第二年的分录是不是借:递延所得税负债,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2.5?
老师,这个第一问的第三小问,为啥折旧和摊销不考虑所得税,每年可产生的税后营业成本不是考虑了所得税吗?做题晕了,感觉有时候折旧又考虑所得税,有时候又没有
我发票提额度时出现查询未办结票种核定
老师,麻烦请教下:因学校7月5日学生放假,故校园超市(没扫码枪,没有出入库表,不涉,不涉及税务,也没有手工记录的销售台帐)6月30日未盘点,7月1日~5日一直在营业,部分商家还进了货,7月6日盘点后将剩余所有商品退货给商家,所以6月的销售成本无法得出,学生刷校园卡消费,可以导出销售收入,送货单也有,追问,已知5月31日库存36010.05元,6月1日~30日进货成本154885.37元,销售收入237868.55元,7月1日~5日进货成本18569.95元,7月1日~5日销售收入47724.3元,7月6日清仓退货10090.04元,2月~5月平均销售成本率为72.698%,6月和7月结转成本如何分录
这里是前两个可以一起,最后一个最后做
老师,这个人工资1万,2N大约18万,鉴于他之前的贡献,协商给35万,但没有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给35万在会计角度合理吗?
这个数字是合理的,没问题
老师如果先法人变更,离职补偿(减少未分配利润,基本为零),最后平价股份转让可以吗?
也可以,平价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