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手动改。按政策,旅**业差额征税的销项税额需按 “(含税销售额 - 扣除额)÷1.06×6%” 计算,申报表(表一)会自动生成该数据,手动修改违反规定,还会导致账税不一致,有补税、滞纳金甚至罚款风险。 正确做法是:先修正账务(不能按全额算销项,需按差额重新核算),再在申报时填好《附列资料(三)》的扣除项,让系统自动算出正确销项税额,按此申报即可。
老师,我报增值税的时候,开票系统的实际销售额*0.13后计算的税额和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统计的税额有几分的差异,这种我填写纳税申报的时候销售额一填写后,税额系统自动就按13%生成了,这样我还需要安开票系统统计里面的实际税额进行修改吗?
老师好,专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本公司的专票的差额发票销项税吗?我们是一般纳税人,正常技术服务费是6%税率,然后我们也有人力资源服务的业务,给客户开的是5%税率的差额发票(专票),本月申报增值税时,进项大于销项,但最后申报表显示还是要交税,应交税额正好是差额专票的税额,所以进项税是不能抵扣这个差额专票的销项税吗?之前从没出现过进项完全可以抵扣掉销项的情况,所以一直认为是可以抵扣这个销项的
老师在申报增值税时 销项 销售不含税金额是不是得跟利润表中的本期营业收入金额一致?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开票但确认了收入也必须在销项 不含税金额那里添加不开票收入的金额?
请问老师,我公司是劳务派遣公司,会开差额发票,在申报增值税时增值税申报表系统自动取数的销项数额为什么和把当月开出的所有发票导出的销项额不相等呢?
老师您好,偶然发现往年的增值税申报表里的销项税额跟实际开票相加每个月的税额差了几分钱,一年累计就差了一毛多的差额,没关系吧?打个比方,我们开了十张票,税控盘里是按照每张票的票面税额相加的,申报表自动计算的是按照累计销售额直接乘税率的,就有这个税差了,当时申报缴税也没有报错,这个应该没事吧?
老师,你好,今天有个公司是卖豆制品的,有个工厂,另外还个公司做配送的,成立了2家公司,现在有文员在做应收应付的账,就想找个专职会计,外账明年收回自己做账,前期该怎么理顺这个思路呢,难不难啊
老师 我们饭店要出让20%的股份,要做一份股权转让合同,请问有模板吗?
深圳公司怎么新增社保人员,电子税务局没有找到页面
老师,那如果对方开给企业发票,只有名称,没有税号,是不是企业这里就显示不出来这张发票的?
企业贷款,高新投担保费,高新投开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老师,工资1500,社保个人部分500,个人的社保公司承担,怎么做账
请问为什么房产税计税依据是0
老师 供货商给我们开票要➕票点 按照百分之一➕票点 比如 不加票点的话是开票金额五万 ➕票点的话就得再给他五百 这样给付多少钱 需要开多少发票
朴老师,汽车行业,我们给对方开了32万的红字发票,是供应商给我们的让利,这种账务怎么调整,成本要调整吗?车辆早就卖完了。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是用张载金额调税收金额还是税收金额调张载金额。如果张载1000税收500,是用哪个调哪个。调增还是调减。
谢谢老师,那我确定不含税的收入和销项税额还的按发票上差额后的确定销项税额
老师,我做账的时候收入和成本还是这么做吧!
是的,旅游行业采用差额征税方式时,确定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需按照发票上差额后的金额来计算。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进而据此计算销项税额,这样才能保证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的合规性。2.分录是这样做的
老师,分录是对的,是吗?老师您看像这样,按票上确定的销项税额,最后成本大于开票金额,附表一的销项税额4895.49不要交税,账上怎么体现最后这4895.49免税了,我写哪个对吗
分录有错误,正确处理: 确认收入时,按差额记销项税额(如 4895.49),贷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时,借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895.49”,贷 “主营业务成本 - 增值税调整 4895.49”。 期末结转,借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895.49”,贷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895.49”、“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0”,再结转转出未交增值税,体现不用交税。
老师,我在补做一笔最后结账增值税分录就对了吧!4895.49是这一个月累计下来的增值税,我那么写应该是对的,老师说把主营业务成本放借方可以用红字代替了贷方了,是吧!我看书本其他老师默认都把调整的主营业务成本放贷方,正确应该怎么放
嗯,你说的贷方是最后月底结转损益的时候
老师,结账销项税额抵减,主营业务成本是放借方用红字还是放贷方呢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 (3)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老师,您做这个分录,我也会,我确定成本没有每笔都做销项税额抵减,刚才发您,您也看到了
差额纳税的这样做就可以了
确认收入的时候我按票上的金额确认,确认成本的时候我也是按票的金额确定成本,到月底的时候才会确认销项税额能抵多少,因为开票的时候已经把成本算进去了,只能是到月底看销项税额到底抵多少
确认收入时,按开票含税金额拆分为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确认成本时,按实际支付的可扣除成本入账(若成本票是专票,还需确认销项税额抵减)。月底汇总销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抵减额,若两者相等,结转后体现无需缴增值税。
老师,全额开票是这样,我们是差额开票,按票上的金额确认收入和税额,不能按含税收入拆分确认收入您说这些我懂,我问的问题您从头看看,帮我回答一下
假设开票含税收入为 1,441,568.80(与附表一致),可扣除的成本也是 1,441,568.80(成本≥收入,导致差额后销售额为 0),适用税率 6%,步骤如下:步骤 1:确认收入(拆分含税收入)借:银行存款等 1,441,568.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441,568.80}/{1 + 6%} ≈ 1,359,970.57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41,568.80/ (1 + 6%) *s 6% ≈ 81,598.23 (注:你提供的附表销项税额是 4,895.49,需以实际开票的销项税额为准)步骤 2:确认可扣除的成本(同时体现 “销项税额抵减”)因为成本 1,441,568.80可全额扣除,所以: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41,568.80}/{1 + 6%} ≈ 1,359,970.57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441,568.80/ (1 + 6%) *6%≈ 81,598.23 贷:银行存款等 1,441,568.80步骤 3:结转 “应交增值税”,体现 “无需缴税”由于 “销项税额 = 销项税额抵减”(均为 81,598.23),所以: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1,598.23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81,598.23
老师,能电话沟通吗?差额开票最后票开出来的累计税额就是4895.49,申报系统默认也是这样这个金额,这个金额不是不能在主表手动改吗?如果做账的时候按含税拆分最后累计下来税额跟系统开出的差额税额不一样,我现在矛盾点也是这个,怎么解决,差额开票产生的税额是4895.49,成本最后大于开票金额不要交税了,我做的账对吗?现在是不是下个月在补做一笔分录就对了
申报系统金额不可改,账务必须匹配 申报系统默认的 4895.49 元是法定税额,不可手动修改,因此账务处理必须以这个金额为准,绝对不能出现账务税额与系统税额不一致的情况。 当前账务是否正确? 若你按开票金额拆分的销项税额正好是 4895.49 元,且成本扣除后无需缴税,账务逻辑正确。 若拆分后税额与 4895.49 元不符,说明拆分错误,需重新按 “发票价税合计 ÷1.06×6%” 调整收入和销项税额,确保账上销项税额 = 4895.49 元。 无需下月补分录,本月直接规范结转即可 月底做结转分录: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895.49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4895.49(金额 = 可扣除成本对应的抵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