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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异常凭证提醒,要求本月做一下进项税额转出。假如说本月销项税额5000,进项税额转出10000,那这样就是交税15000,但是如果我有12000进项,认证了就只交3000税款,这样操作能行吗?

2025-09-03 23:1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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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3:25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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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3 23:34

您好,收到异常凭证提醒后,这种操作是不行的,必须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正确的税款计算方式是:销项税额5000元 - 可抵扣进项税额12000元 %2B 进项税额转出10000元 = 应纳税额3000元。异常凭证已经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异常情况,不能因为你有其他进项税额就不进行转出处理,这样做会违反税收规定,可能面临税务稽查和处罚。如果你对异常凭证有异议,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而不是自行决定不进行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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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260 追问 2025-09-03 23:37

还是要做转出处理的,但是这个可以在本月转,不就有个漏洞了么?就是可以拿当月收到的其他进项抵扣了嘛。如果回到抵扣当月转出,那不就是必须缴纳10000元,但是现在在当月进行转出,就有了其他发票抵扣的漏洞,这样税务上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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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3 23:50

 您好,这不是漏洞,而是税务政策允许的正常操作。税务政策规定异常凭证需要在发现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而不是追溯到原抵扣当月,这样设计是有合理性的。计算方式为:销项税额5000元 - 可抵扣进项税额12000元 进项税额转出10000元 应纳税额3000元。这种处理方式给了企业一定的缓冲期,可以用当月正常取得的进项税额来抵减部分转出税额,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但前提是这些进项税额必须来自真实、合法的交易,如果是为了抵扣而虚开发票,那就属于违法行为,会面临严重处罚。税务机关通过后续核查和大数据监控,能够发现异常的抵扣行为,所以不能把这种政策安排当作漏洞来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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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你好 是的 没有关系的
2021-08-25
你好,进项税额转出就是进项税的抵减,相当于进项税负数,剩下进项税里就没有这部分了
2022-05-08
是滴,就是那样做的哈
2024-03-03
您好,是认证的进项税金额,是10000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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