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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扣除地价)/1.09,换算一下就是: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1.09+已扣除地价款。 为啥我要换算呢?是因为含税收入在报表中不能直接提取,这样我提取增值税报表中的累计销售收入(也就是不含税收入)✘1.09+已扣除地价款就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中的含税收入。 再用上面算出来的含税收入-销项税额(含税收入-扣除地价款)/1.09✘9%=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应税收入 这样计算对吧?朴老师就不用回答了,你的回答解决不了我的问题。谢谢。

2025-09-05 06:4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05 06:52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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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5 06:54

您好,您是对的, 在一般计税方式下,增值税不含税收入 = (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1.09(因为含税收入含9%增值税,÷1.09去掉税),反过来推算含税收入 = 不含税收入 × 1.09 %2B 扣除地价(因为你从增值税报表只能直接看到不含税收入,所以用它×1.09加上之前减掉的扣除地价,就能算回含增值税的总收入)。 因为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需要按“含税收入 - 销项税额”来定,而销项税额 = (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1.09 × 9%(就是不含税收入×9%),所以最终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你算出来的含税收入 - 销项税额(即:(不含税收入×1.09 %2B 扣除地价) - [(含税收入 - 扣除地价) ÷ 1.09 × 9%]),这样算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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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54 追问 2025-09-05 07:01

1.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是“(含税收入-地价)/1.09”(先减后除),你反推用“先乘后加”,公式不成立,数据变化就会算错。 2. 收入口径错: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是实际全部含税收款,而你用的增值税不含税收入仅对应“含税收入-地价”的拆分部分,反推结果偏离真实收款额。 这是别的老师说的,董老师你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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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5 07:10

好的好的,我刚看到,马上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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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5 07:17

 对不起,是的,这位老师说得有道理,原来的推导逻辑确实有问题,正确做法需严格按税务口径区分“总收款、地价扣除、销项税额”之间的关系 公式反推不成立: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是“(含税收入-地价)÷1.09”(先减地价再除税),但您反推用“不含税收入×1.09+地价”(先乘后加),虽然数学看似能闭环,但实际操作中“地价”口径(如报表已扣部分地价)会导致数据错位,反推的“含税收入”可能和真实收款不一致。 2.收入口径错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是实际全部含税收款(总收款),而您用的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只是“含税收入-地价”拆分后的净值,反推结果偏离真实收款额,导致最终土增税收入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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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54 追问 2025-09-05 07:47

那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就是含税收入-销项税额,这么算就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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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5 07:48

您好,是的,直接这么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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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54 追问 2025-09-05 07:50

土地增值税清算应税收入也可以直接用累计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累计已扣除的地价款-累计计算出的销项税额,其实不用反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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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5 07:52

 您好,对!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 %2B 已扣除地价款 - 销项税额(或不扣销项税额,直接=增值税不含税收入%2B地价×(1-9%/1.09)),税务上认可这种简化算法,不用反推含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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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354 追问 2025-09-05 08:57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应该是增值税不含税收入+扣除的含税地价款。 这个才等于含税收入-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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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05 09:07

 您好,对对对,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 %2B 扣除的含税地价款(即报表不含税收入 %2B 地价),本质等于“含税收入 - 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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