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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文件号

2025-09-1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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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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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5:32

您好,企业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的核心政策文件为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文件号为 财税〔2019〕20号12。
适用范围:该政策明确了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具体而言,这类养老机构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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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养老机构增值税减免的核心政策文件为 《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文件号为 财税〔2019〕20号12。
适用范围:该政策明确了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具体而言,这类养老机构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
2025-09-10
你好可以免增值税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二)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的规定,“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 号印发)第一条第(二)项中的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07-20
1、《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一、下列货物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规定: “二、动物类:动物类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 (一)水产品; (二)畜牧产品: 畜牧产品是指人工饲养、繁殖取得和捕获的各种畜禽。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 1.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如牛,马、猪、羊、鸡、鸭等。 2.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包括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盐渍肉,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内脏、头、尾、蹄等组织。 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类生制品,如腊肉、腌肉、熏肉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3.蛋类产品。是指各种禽类动物和爬行类动物的卵,包括鲜蛋、冷藏蛋。 经加工的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各种蛋类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4.鲜奶。是指各种哺乳类动物的乳汁和经净化、杀菌等加工工序生产的乳汁。” 二、企业所得税: 从事养殖业的企业根据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免征企业所得税。 1、《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63号):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2、《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5.牲畜、家禽的饲养;”
2023-04-13
你好,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的机构自用出租或无偿使用的房产2019.6.1-2025年12.31免房产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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