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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想咨询个问题,公司去年7月中旬进行股权转让,大股东(占股80%)转让20%股权给一个新股东,但是股权转让协议未约定转让价格,当时交了印花税,现在专管员让转让方按照去年7月31日所有者权益20%的金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什么依据吗?公司认缴制,未实际出资,也未分红
请问下老师,虽然说印花税是按合同总额来交税的,但是实际工作当中,合同管理并没有那么规范,而且其实也很难真正的做到所有合同都能够规范管理,然后能够实现每一份合同都交税。再加上印花税法还规定了没有签订合同的也是要交税的。 所以我的问题就是公司能不能以每个月的开票金额也就是财务报表上的销售收入跟每个月财务报表上的主营业务成本去交业务上的购销合同的印花税呢?
老师,关于商业折扣开票的,想请教下: 规定上说,如果把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提现,那么交增值税时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交税,但是如果折扣是在备注栏体现,则折扣不能抵减增值税。 我有两个实际中遇到的疑问: 1、先卖东西给客户,已经开了发票之后才说给折扣,然后把原来的发票冲红,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重新开蓝字发票,这种情况下,都没有提现到折扣,但是销售单价确实变少了,这样缴纳的增值税也变少了,这种情况是否有税务风险? 2、销售和折扣分两张发票开,即比如销售100块,折扣20,那销售开正数发票100元,再开一张负数发票20元,这样交的增值税也会变少,这样是否有税务风险?
我想问下建筑业确认收入是根据工程进度确认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多数都是按开票,收款,合同日期那个早按那个确认,这个我们一般该怎么操作跟符合税法的规定?还有就是有很多项目已经完工了,但是甲方不给钱,我们这边没有办法支付工程款,就没有办法取得成本发票,导致工程已完工但不能确认收入或者要延期确认收入,这种我们该怎么规避税务风险?
印花税计税依据原则上是按照取得的进项,因为印花税是一种合同税,你既然有业务进来了,有发票进来了,说明已经有了合同,但是实际工作当中很多人会按照实际勾选的去交,我也想按照实际勾选去交有什么问题吗
去年没计提企业所得税,今年年初直接缴纳了,做的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那么别的没做,那么这个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的借方余额怎么处理?是要补提转入“所得税费用”科目吗?还是进入“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老师,办理股权变更事宜,税务通过了,工商登记了,后面还有哪些变更的不
11月6日办税务下个报个税工资薪金,还是这个月报啊
老师,我们上个月申报社保的时候有滞纳金,这个滞纳金在电子税务局里的那里看呀
11月份6日办税务,个税工资薪金,才个月申报吗?还是这个月申报
工商年报忘记申报怎么办
请问个体户取不回进项票,经营所得交税怎么交啊。
老师,你好,我这原来成本是10万是减了,实际成本没有那么多,只有8万,那我是不是要加回来
老师,我想问一下吗票据到期,是说到期做一笔分录,再用到期的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再做一笔分录,还是说票据到期只需要做一笔支付供应商货款的分录?是哪种情况?
老师,我想问一下商业票据承兑到期还需要做分录吗?,还是?
主要我新入的商贸公司,4月成立,第二季度有材料发票进来,但是没有销售,到7月才销售,之前同事第二季度0申报,所以我想着第三季度有收入,进项抵扣,就按销售和抵扣的进项来缴纳印花税,有问题吗
哦哦,1. 按勾选进项交印花税有问题,不符合 印花税法 规定; 2. 计税依据是合同金额(采购/销售合同),非进项/销售金额; 3. 二季度有采购合同,即使无销售也需申报印花税,0申报错误; 4. 三季度按销售合同金额交印花税,已缴过的采购合同不用重复缴; 5. 不按合同交,可能面临补税、滞纳金及税务风险。
那二季度0申报的要更正申报吗
您好,如果二季度有材料采购合同,即使没有销售,也需要缴纳印花税,0申报是错误的,需要更正申报。如果没有应税合同,二季度0申报则是正确的,无需更正。 根据印花税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办理印花税申报。如果二季度有材料发票进来,说明可能存在采购合同,就产生了印花税纳税义务,应按照合同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这种情况下0申报不符合规定,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更正”功能,先更正税源信息,再进行申报更正。如果未及时更正,可能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