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 没有风险。2没有税务风险。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均为甲公司的主营业务。2020年发生相关经济业务如下:(1)2020年7月3日,向乙公司销售M产品1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产品成本为80000元,产品已发出;销售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基于对客户的了解,预计客户20天内付款的概率为80%,20天后付款的概率为20%。对于现金折扣,甲公司认为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能够更好地预测其有权获取的对价金额。2020年7月20日,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该项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2)2020年8月10日,上月3日销售给乙公司的M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客户将该批商品全部退回给甲公司。甲公司同意退货,于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3)2020年9月15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应交纳消费税的N产品,开具的
甲商场为扩大销售,准备在本年10月开展一次促销活动,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商品,即甲商场将价格为1000元的商品以800元的价格销售,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这相当于折扣销售,折扣为20%。方案二:赠送商品,即甲商场在销售价格为800元商品的同时,另外再赠送200元的商品(将赠送的200元的商品单独开具发票,则不仅原价800元的商品按照8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且赠送的200元的商品也按照2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甲商场在销售价格为1000元商品的同时,向顾客赠送200元现金。以销售1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参与该活动的商品购进成本为600元(即购进成本占售价的60%)。以上价格均为含增值税价格。假设甲商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购进商品均取得了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测算,甲商场每销售1000元(含增值税)商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为60元(不含增值税)。假设甲商场促销活动的顾客均为其他个人即自然人。
老师,关于商业折扣开票的,想请教下: 规定上说,如果把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提现,那么交增值税时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交税,但是如果折扣是在备注栏体现,则折扣不能抵减增值税。 我有两个实际中遇到的疑问: 1、先卖东西给客户,已经开了发票之后才说给折扣,然后把原来的发票冲红,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重新开蓝字发票,这种情况下,都没有提现到折扣,但是销售单价确实变少了,这样缴纳的增值税也变少了,这种情况是否有税务风险? 2、销售和折扣分两张发票开,即比如销售100块,折扣20,那销售开正数发票100元,再开一张负数发票20元,这样交的增值税也会变少,这样是否有税务风险?
一般纳税人,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商品,即甲商场将原价为100元的商品以80元的价格销售,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这相当于折扣销售,折扣为20%。方案二:赠送商品,即甲商场在销售原价为8Q0元商品的同时,另外再赠送原价为200元的商品(将赠送的200元的商品单独开具发票,则不仅原价800元的商品按照8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且赠送的200元的商品也按照2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甲商场在销售原价为1000元商品的同时,向顾客赠送200元现金。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年1月均符合抵扣规定。经测算,甲商场每销售原价为1000兀(含增值税)的商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为60元税)。假设甲商场促销活动的顾客均为其他个人即自然人。甲商场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任务要求:1.区分不同的折扣方式,明确各种折扣方式的税法规定。2.设计折扣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思路。
甲商场为增值税般纳税人,为打大销售。推备在本年1月开限次促销活动,有以下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让利(折扣)20%销售商品,即甲商场将原价为1000元的商品以80元的价格销售,且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这相当于折扣销售,折扣为20%。方案二:赠送商品,即甲商场在销售原价为8Q0元商品的同时,另外再赠送原价为200元的商品(将赠送的200元的商品单独开具发票,则不仅原价800元的商品按照8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且赠送的200元的商品也按照200元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后的价格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方案三:返还20%的现金,即甲商场在销售原价为1000元商品的同时,向顾客赠送200元现金。以销售原价1000元的商品为基数,参与该活动的商品购进成本为600元(即商品购进成本占商品原价的60%)。以上价格和成本均含增值税。假设甲商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购进商品都取得了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甲商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年1月均符合抵扣规定。经测算,甲商场每销售原价为1000元(含增值税)的商品可以在企业所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懂了,老师是不是基本上合理合规的有发票的企业,汇算清缴,都不要怎么调整,就申报就可以了,
财务面试,有哪些可以比较重要的问题,可以反问回去,以做判断可不可以去这家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的收入确认相关单据麻烦您明天上班后发我一下扫描版哈 这是审计发给我的,收入确认相关单据有哪些?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么计提支付后怎么做账?
老师:在填电子税务局填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出现红色感叹号❗,是零申报,有问题吗我上报了,系统没拦截。这个可以吗
老师我们这边给我们的 加工商提前开具100万发票,如果这个业务后续没有做,是不是就是虚开发票
纺织品加工零售业,税负率是多少(企业所得税) 布+人工裁剪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从哪里查,就是那个年度申报表A么
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借款给公司吗?
余额表应收账款期末借方余额为负数表示什么?
老师,能不能说得详细一点,这种情况,到底算折扣,还是发票修正?难道不是以修正发票的名义变相给予折扣吗?另外,折扣和发票分开开具,一个正数,一个负数,这种情况应该以什么名义跟税务局解释比较合理?
你好,这个只能说当时发票金额开高了,冲减了部分金额。就是发票修正。
那折扣和销售开在不同的发票,一个正数,一个负数,这种情况应该以什么名义向税局解释呢?
你好,说当时发票金额开高了,冲减了部分金额。
老师,您课堂上说,商业折扣是先折扣后销售,但是像实际工作中,有那种业务是先销售商品给客户,然后客户分期订购,等累计订购到一定的金额或者货量时才会一次性给予客户返利,而且,很多时候这种返利发生都跨年了,这种情况下还是商业折扣吗?
你好,这种不是,这种属于返利性质的。
老师,返利性质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自己税务处理?能否简单举个例子?
你好,例如一公司与代理商协议,销售给代理商10000元商品,年底完成目标第二年返利3510元。 (1)第一年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3 借:主营业务收入——折扣 3000 贷:预计负债 3000 (2)第二年,实际开具红字折扣发票抵顶货款等时: 借:预计负债 3000 贷:应收账款等 35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
老师,这种折让不涉及成本转回吗?然后我看到增值税也转回了,那所得税的情况下,是否也要调减收入和成本?
你好,不需要的,因为成本还是不变,所得税根据做的分录就可以了。
老师,可以这么理解吗,其实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前提虽然不一样,但是对收入的影响,对税金的影响都是一样的是吗?比如您举的这个折让的例子,最后总收入就是5547,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计税依据都是5547。如果是销售折扣的话,其实一开始就按净额确认收入,即(10000-3510)/1.17=5547,所得税的计税基础也是5547,然后成本都是照常结转,不用调减。
你好,是的,可以这样理解。
老师,还想再问下:我们公司今年销售额预计会在年末会给客户降价3%,现在每个月会先把这部分销售额作为销售收入的冲减,计提到每个月里面,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可变对价阿?还是销售折让?
你好,这个属于销售折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