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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负责外贸企业的老师,给境外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进行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填写了。申报免税收入,填在附表一19行免税收入栏次未开票收入列次,然后填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出口免税行次和跨境业务行次吗

2025-09-11 11: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11 11:58

您好,是的,您填写的方式完全正确。给境外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在增值税申报时,应将免税收入填写在附表一第19行免税收入栏次的未开票收入列次,同时需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填写出口免税行次和跨境业务行次,这样才能完整申报跨境应税行为的免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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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590 追问 2025-09-11 12:00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不填跨境服务行次,只填在出口免税行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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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1 12:08

 您好,不可以的哦。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只填出口免税行次而不填跨境服务行次是不完整的申报方式。根据增值税申报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应当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同时填写出口免税行次和跨境服务行次,这样才能完整反映跨境应税行为的免税情况。缺少跨境服务行次的填写可能导致申报信息不完整,影响免税政策的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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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您填写的方式完全正确。给境外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在增值税申报时,应将免税收入填写在附表一第19行免税收入栏次的未开票收入列次,同时需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填写出口免税行次和跨境业务行次,这样才能完整申报跨境应税行为的免税信息
2025-09-11
你好,老师这边没有具体填过,这是税局给的操作说明,可以参考一下。网站如下。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xMTEzMjA4Mw==&mid=2649954647&idx=1&sn=185edf5fd042348854b2ad0e202fd676&chksm=82db1306642e7a300be2e9eb4f84d84fa7e8ae109f480c68bc94d42125610d48e4c0287884c5&scene=27
2025-09-11
你好,跨境应税行为免税的是零税率,或者是免税的才填写。你这个已经开了6%,这个属于应税销售额。
2025-08-29
是 备案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明确,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的规定办理免税备案手续后发生的相同跨境应税行为,不再办理备案手续。纳税人应当完整保存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备查。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不得享受相关免税政策,对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应予补缴,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5-08-18
是的 需要补 补缴纳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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