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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负责外贸企业的老师,给境外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进行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填写了。申报免税收入,填在附表一19行免税收入栏次未开票收入列次,然后填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出口免税行次和跨境业务行次吗

2025-09-11 11:52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11 11:58

您好,是的,您填写的方式完全正确。给境外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在增值税申报时,应将免税收入填写在附表一第19行免税收入栏次的未开票收入列次,同时需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填写出口免税行次和跨境业务行次,这样才能完整申报跨境应税行为的免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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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590 追问 2025-09-11 12:00

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不填跨境服务行次,只填在出口免税行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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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11 12:08

 您好,不可以的哦。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只填出口免税行次而不填跨境服务行次是不完整的申报方式。根据增值税申报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应当在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同时填写出口免税行次和跨境服务行次,这样才能完整反映跨境应税行为的免税情况。缺少跨境服务行次的填写可能导致申报信息不完整,影响免税政策的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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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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