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耗材可先全额计入研发费用,汇算时仅需扣除边角料收入、研发形成产品对应的耗材部分,无价值废品无需扣除,也无固定保留比例。 研发形成产品需做账:先记研发支出,完工入库时转库存商品(从研发费用转出对应耗材成本);销售时确认收入并转成本,不销售则仅存库;账面需主动处理,不能只单独记录,汇算时再按规定减对应耗材部分。

问签详情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业务如下。(1)2019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一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9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的本单位原材料的成本为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过测试,该项研发活动研究阶段已结束。(2)2019年6月1日研发活动进入开发阶段。该阶段发生研究开发人员的薪酬支出35万元,领用的原材料的成本为8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2019年12月1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形成一项非专利技术并投入使用。该非专利技术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3)2020年1月1日,甲企业将该非专利技术出租给乙企业,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2年,每月月末年企业以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收取租金1.5万元。(4)2021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经减值测试,该非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5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第四问的减值计算120×120/5/12×25中的25是指什么
我公司是做研发的,产品都是定制化的,像投入的耗材都进了研发费用直接投入里面,然后再把产品卖出去,就不像生产企业有领料,有在产品,产品入库,产品出库这些步骤,账面上就不会显示有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实际上是有的,在产品的成本一般就是材料+人工,人工是怎么摊进去的?另,在我的理解里面研发费用是一种消耗,要么费用化,要么资本化,资本化就成了无形资产,这是类似形成一种技术了吗?那实际我研发出来的产品也是产品,那怎么区分研发阶段呢,最终就是形成产品卖出去了。如果按生产企业做账,似乎又不存在研发费用了,像这种情况账务处理怎么样是正确的呢?
老师您好!我司是高新企业,因是在当年9月份提交申请当年又审核通过因铝材挤压行业的特殊性它生产领料跟成品的配比正常领料要高于成品的,当年没有每月计提研发领料,所以台账在12月做一个分录来调整研发费用,导致成品数量多于正常领料数量,这样合理不?分录如下:借: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工资 207,630.00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社保 41,759.36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材料 375,117.90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水电费 484,663.92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折旧费 15,929.16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差旅费 2,150.52 贷: 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207,630.00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41,759.36 主营业务成本 875,710.98 销售费用-差旅费 2,150.52 ,还有高新收入的数据是在平常销售那里提取的。可以这样理解不,主营业务成本包含高新收入的成本?
老师,请解析下这句话:加工费记入委外加工产品的成本。 我看我司科目余额表,全盘会计把委外加工费单独出来放制造费用了。我然后我核算成本只能分配到各个产品中。 然后现在生产领料领这个委外件。因为不核算半成品成本。我把Bom全部拆成材料了。然后生产领料明细表肯定会领委外件和自制半成品组装成产成品嘛,是不是,因为工司没核算成本。所以领料明细表我套用采购单价乘以数量就是我成品成本。但里面含了加工费单价。那我现在是要把加工费减掉对吧。 2、全盘把加工费单独出来了,影响我核算吗?还是说我是可以把加工费计入委外加工产品成本
我想问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里面包含了耗材,这个耗材是不能全部计入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吧。比如做当年汇算清缴时,会有减去特殊收入(研发费用里面的耗材形成的边角料收入),还要减去当年/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研发费用当中的耗材最终都是要减出来的,不能进行加计扣除的,或者说可以允许有一部分形成了废品产生不了价值,那这个比例是多少呢?然后是账务处理,计入研发费用里面了,形成了产品,还要把这个费用计入到产品的成本当中吗?分录怎么做?怎么核算成本?还是说账面不用动,就是单独记录,做汇算的时候把这部分的材料减出来?
老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科目有吗,货币资金属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吗?
老师,建筑服务的劳务费发票如何看开票
老师,想咨询一下企税汇算清缴的问题
老师请问,25年8月之前我们是高薪技术企业,之后我们自愿放弃高薪啦,也没有研发啦,也不享受加计扣除啦,我现在在做25年汇算时,那2张高技术优惠明细表和研发加计扣除表就不用填写啦是吧
一般软件其他出入库在什么情形使用,软件公司会设置凭证,做对应科目是什么的好
同一个控制人控制了四家企业,用了不同的法人,用了同一个办公地址,同一个邮箱,这种能不能符合税务稽查局立案标准
老师您好,交接过来的账本,对方打出来但是没有装订,提醒对方打印,对方说没有打印机
母公司销售未开票未确认收入,子公司暂估入库,合并报表时候怎么抵消分录
老师 劳务派遣公司开发票的 项目名称: 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 可以在项目名称里加月份吗? 如:人力资源服务*4月份劳务派遣
4月30日未申报退税,进项不够,后面可以申请退税吗
那以前年度的研发费用已经计入费用了,今年再转到成本,那不是就会涉及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如果不是研发费用又自动冲减了,不能真实的体现今年的总的研发费用了吧?这块的账务的规范处理是怎样的?
原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账务,仅在本年汇算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若以前年度研发耗材已计入 “研发费用并加计扣除”,但本年才销售对应产品,无需调整以前年度账面(因当年账务处理符合 “先计入研发” 的规范),仅在本年汇算清缴时: 从 “本年研发费用” 中扣除 “以前年度销售产品对应的耗材成本”(直接减少本年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 举例: 2023 年研发耗材 10 万元计入费用并加计扣除,2024 年销售 2023 年研发形成的产品,对应耗材成本 3 万元。2024 年账务无需调整 2023 年费用,仅在 2024 年汇算时,从 2024 年研发费用中扣除 3 万元,减少本年加计扣除基数
今年的研发费用当中的部分耗材也要减掉,那是不是直接冲减了研发费用,那汇算的时候应该计入没冲减前的研发费用总额,在单独减掉当年形成的产品组成吧,这样看科目数据也很容易出错罗,只能看明细才能行了
是的,当年需减的研发耗材(对应产品 / 边角料收入部分),需先冲减 “研发支出 - 费用化支出”(或已结转的 “管理费用 - 研发费用”),最终账面体现的是冲减后的研发费用金额。 汇算清缴时,填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需先填冲减前的研发费用总额,再在 “特殊收入扣减”“销售研发产品对应材料费用扣减” 等栏次,单独填列当年需减掉的金额,并非直接按账面冲减后的数据填报。 确实易出错,核心依赖研发耗材明细台账(区分领用用途、是否形成产品 / 收入、对应扣减金额),仅靠科目总账 / 明细账难准确核对,必须通过明细台账追踪每笔耗材的流向(损耗、形成产品、销售等),才能确保账面处理和汇算填报一致。
那就是以前年度的研发费用当中的耗材是不需要做账务处理的,成本结转时就是相对比实际的成本要少,只在汇算的时候在加计扣除部分减出来,当年的研发费用耗材,才结转到成本当中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