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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电商公司税务筹划中,由甲公司下面的店铺(一般纳税人)把店铺销售额50万分到小规模公司A和B各25,再由甲公司给小规模公司A和B开13个点的成本发票各20万,A和B给甲公司结算货款,是不是不能起到节税作用?反而增加一轮增值税申报金额?多转一圈多缴纳一轮增值税是嘛?

2025-09-29 14:2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09-29 14:24

你好,是的。这样操作没什么意义。反而增大了税金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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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089 追问 2025-09-29 14:25

那需要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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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09-29 14:26

您好,只能由小规模卖出去。一开始就由小规模采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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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的。这样操作没什么意义。反而增大了税金和风险。
2025-09-29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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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方案一应交增值税689/1.06*0.06-22=17万元 方案二应交增值税(206.7%2B483.3)/1.03*0.03=20.073万元(不符合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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