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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针对上面的政策,今年取得以前年度的发票实务中该怎么操作?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符合文件条件的零星支出每次不超过500元的,可以以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老师 这个按次的 是不是每个人每次可以500呢?
下列说法正确 A 企业从境外购进劳务发生的支出,以企业自行开具 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B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不 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单位的, 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外部凭证作税前扣除凭证 C 企业取得开票方虚开的发票经税务机关认定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D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以对方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请问,根据2018年28号文第九条,是否可解读为个人开给单位的500元以下 收据,收款凭证上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即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
“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九条规定,企业境内支付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除对方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满足小额零星交易的外,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取得劳务费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因此劳务费金额在超过500元时就需要取得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否则就不得税前扣除了。”请问老师企业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无发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不能扣除对吧,请问政策依据是上面的引号内的这段话么?谢谢
老师,我们这个是做餐饮总部的公司,下面的门店从我们公司采购食材,我们公司再向供货商去下单,目前外账给代账公司做了。公司基本上都走的私户。现在私户限额,又注册了两个商贸公司,门店从我们这小程序上下单,我是做预收款吗?然后供货商发货了我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吗?
请问还有别的原因吗?
老师,借款单和收款单的模板发一下word版的 我们公司借给供应商 收款是卖了材料收到款,里面的内容word打印1张就可以,精简一下
清算报备6月15-30日,现在要报第二季度财务报表,,请问老师财务报表是做报备15日之前的业务来往吗?
对公账户上有一笔待报解预算收入,附言是电子退库305.88这个是什么钱?4月份打入的
往来款项应收账款是负数,调了一季度的账,科目调整,借应收账款,贷预收账款,又把资产负债表调了,又改了财报,这么改合适吗?对不对?s局应该就看不到有负数了吧,之前提交申报的有负数,要求调整,麻烦老师详细讲解一下,这么调账对不对?
油费过路费住宿费的报销怎么做账
个人线上阅读小说都是充值购买阅读币,如果申请开票,就开具不征税预付卡普通发票,然后按照实际消耗缴纳增值税。现在想咨询下赠送的阅读币怎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分情况讨论:1.活动免费赠送,无需消费。2.买10个币送2个币。3.充值100元赠送10个币。谢谢!
我们是家外贸公司,称为外贸A,同时在香港成立贸易公司B,和欧洲客户C谈好合同以后,把货物直接发到欧洲,欧洲客户C要求把货物直接发给最终客户D,D付款给C,C付款给B,B付款给A,请问合同如何签订,报关单境外收货人填谁?提单收货人填谁?通知人填写谁?
投资款投进去之后,第二个月就要交印花税吗?还是说等大征期的时候再交印花税?
您好,绝大多数情况必须凭发票抵扣,对方是公司或个体户(已税务登记)必须开发票,收据无效;只有两种例外能用收据:一是对方是政府事业单位,二是向个人买500元以下的东西(500元),但收据要写清信息且必须有付款记录等证明真实才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因此,符合文件要求的收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支出方是企业应该还是要发票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收据不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您好,绝大多数情况必须凭发票抵扣,对方是公司或个体户(已税务登记)必须开发票,收据无效;只有两种例外能用收据:一是对方是政府事业单位,二是向个人买500元以下的东西(500元),但收据要写清信息且必须有付款记录等证明真实才行。——两种例外情况有相关法律依据吗
您好,绝大多数情况下,付给公司或个体户必须凭发票才能税前扣除,收据不行;只有付给政府单位或个人且每次不超过500元时,收据才可作为凭证,但需附上收款人信息和支付证明。 满足这个条件: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这是重点),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28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只是抵扣企业所得税不是增值税进项也必须凭借发票,收据没用吗
您好,是的,抵扣企业所得税(非增值税)也基本必须凭发票,收据基本没用;只有两种例外:付给政府单位,或付给个人且每次不超过500元时,收据才有效(但需附上详细信息及支付证明)。
是因为个人开不出发票,500元小金额所以开收据也让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您好,是的,是这么理解的哦
如果购买方是个人的话要开票一般不签订合同也可以开票,不会设计虚开吧?
您好,有资料证实这是真实的业务就不是虚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