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多选么BCD 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旦被认定为虚开发票,是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针对这种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的情形,《办法》中提出可以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或其它外部凭证。如果企业在补开、换开的过程中,因为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的,可以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和个人交易金额不超过500元,非现金支付,可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老师这个单位伙食费都是从早市买的最便宜的 普通收据 肯定不能报销吧 超市小票也不可以吧 必须是发票吧
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或者无需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本单位发生的对应支出以其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这个收款凭证有金额方面的限制吗?
老师,我有4个问题:1,关于向银行索要手续费发票的,想请问,企业必须从银行取得开具给我们的增值税发票,我们企业才可以凭手续费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吗?2,银行是可以给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票吗?如果开给我们的是专票,那么企业不仅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又可以用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吗?3,如果银行不愿意给我们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那我们企业只是凭借银行手续费回单,也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4,向银行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可以向银行索要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吗?如果利息支出没有对应的发票,只凭利息支出的银行回单,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吗?
下列说法正确 A 企业从境外购进劳务发生的支出,以企业自行开具 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B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不 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单位的, 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外部凭证作税前扣除凭证 C 企业取得开票方虚开的发票经税务机关认定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D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以对方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请问,根据2018年28号文第九条,是否可解读为个人开给单位的500元以下 收据,收款凭证上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即可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
这个月要发去年的年终奖,单独计税多交几千,财务说3月汇算清缴能退,这是真的吗
老师,请问一下,现在贷款服务利息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了吗?
老师,高铁票是去香港的的来回,我查了不能抵扣,但是我已经抵扣了,现在想本月进项转出,账上怎么做呢?
老师您好,有个人25年9月入职一家公司,在这家公司每月5100元,但是25年没有产生个税,为什么
投资款必须打到基本户吗?打到一般户可以吗?
建筑业甲供和清包合同条款的签订有什么不同?
每月都发生的劳务是通过累计扣除的劳务申报个税么
购买产品的样品,计入销售费用-样品费,可以税前扣除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有分两个时间发上月的工资,一个是15日,一个是月底,之前的都是这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也是这个月报上个月的个税,现在错开时间,报税不懂怎么弄了?还是这个月先零申报,等三月报税期再报1月份个税吗?
老师,我们有几个跨区域涉税事项,是2025 年的。当时没有预交申报所得税,2026年2月份,进行了补申报,并预交了所得税。这样的话,需要更正2025的财务报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