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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是公司全部承担的,申报工资的时候还是有将个人部分写开。因为是做的先发再申报,8月发了工资,9月才申报,个税也是9月扣。做账我是,计提借,管理费用-职工,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借应付职工薪酬,贷社保个人部分,贷个税,银行存款。但是这样银行存款发出去带的金额和8月实际发放的金额就对不上了 ,或者说,个税部分我应该单独做一个分录计提吗?九月做账再来发放。那个人社保部分应该怎么做呀,因为申报工资,填基本养老,医疗的时候有填。求求老师们救救孩子吧
老师好,我们公司工资都是隔一个月才发放,比如说9月的工资到11月份发放,10月的工资到12月份发放,但是个税申报时,10月申报了工资所属期9月的工资,但是实际9月工资到11月份发放的,11月的时候申报了10月的工资,我现在想给调整过来按照工资发放期作为个税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好调整吗?怎么调整?是不是在12月发放10月工资时,12月和下一年度1月的个税申报全部零申报,1月发放上年度11月的工资,等到2月个税申报时,填写税款所属期1就可以了
老师:10月份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需要填写实际发放工资,但是我们以前个税申报一直都是按照计提工资次月申报,25年还发放了24年的工资,导致现在实际发放工资金额远大于个税申报金额,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有什么风险?
老师,你好,现在报本月企业所得税,关于工资数据有以下问题想请教: 1、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是1-9月计提的工资+社保+福利费用对吗?(教育、工会、公积等其他费用我公司暂时没有) 福利费我们在报销时直接跟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一起报销放在管理费用,没有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度,那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个管理费用-社会福利费单独统计出1-9月累计数再加上1-9月计提的工资+社保数一起申报。 2、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我们公司去年是按计提报的个税,实际发放工资在今年2-4月(发放去年5-12月工资共计17万左右),今年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数(9.7万左右)报的个税,请问应该按1-9月实际发放数(17+9.7=26.7万)申报吗,如果按这个数申报,个税系统1-9月才申报9.7万就相差太大了,会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或者稽查?
老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是只填列实际发放给本单位人员的工资吧,我们单位还支付了劳务报酬,跟员工(按工资薪金)一起申报了个税,不是本单位人员按劳务报酬报,申报的时候当期收入是1.5万,1万是工资薪金,0.5万是劳务报酬
老师,融资租赁中的直接租赁,出租方分期开租赁设备发票及利息费,相当于承租方分期收到设备发票和利息发票,那承租方如何计提折旧?
购买礼品送客户,送员工如何入账
董老师好,我们会计把差旅费的报销分录写借,其他应收款~员工~张三,贷,银存,借,营业费用~差旅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其他应收款~员工~张三,他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付钱为什么还用其他应收那
化工产品的销售税率是多少?
付供货商货款尾款未付,是做财务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
老师,您好!本月开票收到30万,其中10万为实收,20万为预收,分录可以这样做吗 借:银行存款:3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94339.62 销项税额:5660.38 预收账款:20万
2023的费用普票没入账,这个要要入如何账户处理,小企业会计准则
外经证同一公司不同施工地需要多台电脑报外管吗
小规模现金流量表怎么填
老师,填报的季度所得税收入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上的收入数一样吗
您好,这个没有关系的,就按实际计提和发放的来申报,政策也是规定年度汇缴前全部实发了就能税前扣除的。2025年10月起按新版报表填,企业季度所得税申报中,“已计入成本费用的应付职工薪酬”(第一栏)是2025年1-9月“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所有明细累计数,含工资、单位部分社保公积金、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实际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第二栏)仅填2025年1-9月“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借方累计实发数(即个税扣缴端申报的税前工资金额),不含福利费等,也不包含个人部分社保公积金
我个税申报了假设3万*9个月=27000 实际支付3万*3个月=9万,和个税有18万差异,比对不符啊!有黄色叹号❗提示不符,会不会预警
您好,这只是提示我们是不是申报错了,又不是不能申报,如果不是按实申报,这才是大风险 本来就可以在年度汇缴前发放工资的,税法就可以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