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买价100,加价外补贴100×10%得10,加烟叶税(100%2B10)×20%得22,材料成本100%2B10%2B22=132,再加运费7.44和加工费12,合计132%2B7.44%2B12=151.44,组成计税价格151.44÷(1-30%)=216.342857,代收消费税216.342857×30%=64.90万元。

15、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0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收购金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 答案: 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 问题:答案中的×(1-10%)是什么意思?
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110万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10×1.1×1.2×(1-10%)+10〕/(1-30%)×30% 老师您好,我想知道其中的(1-10%)是什么意思,不明白,谢谢您
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甲类卷烟和雪茄烟,2021 年 10 月,生产经营如下: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支付买价 30000 元,并且按照规定支付了 3000 元的价外补贴,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 价款总额的 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含税运费10000 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 10000 元,增值税 1300 元。该批烟丝已经验收入库,但本月尚未领用生产,丙企业无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 (2)从乙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20000
18.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从烟农王中购进烟时支付实价100万元,并口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接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18.甲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从烟农王中购进烟时支付实价100万元,并口按照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同时接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20%缴纳了烟叶税将其运往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加工成烟丝,支付不含税运费7.44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56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万元。
您好,请问一下个体工商户是定额每个月5万额度,全年开票35万,报年报的时候是按实际开票的35万填写还是按5*12=60万填写啊
请问老师,b借c公司资质去d单位投标,中标后,实质是b在和d发生实质(送货)销售业务,从a购进(钱已直接付给a),现在是a直接给c开进项税发票,c给d开销售发票,d也把购货款打给c了,请问现在怎么b公司怎么跟c公司处理,才能将销货款流进b银行?谢谢
老师,有家药店是我亲戚的,之前一直给外面的代理记账记,然后这个其他应收款明细账是平的,但资产负债表又是有数据的,这样我接过来怎么调好些呢,我接着他们数据初始化后发现与他们的资产负债表上的数不一致了?应该怎么做处理呢?
老师,每股净资产和每股市价,都是用股东权益÷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对吗,他俩有区别吗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报税,未开票收入在哪填呢?
你好 个体户经营超市10月份交的税费是1234.13会计分录怎么做
免税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做分录,发票上金额假如是100,税率是免税。这样做分录吗? 借:库存商品 91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9 贷:应付账款 100 还是库存商品是100呢?
支付宝的借息分录怎么写
老师,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基本户对公账户账上钱不够,因为销售的货款迟迟未收到客户的款,现在采购商品需要给供应商转50万货款,可以找老板个人借50万嘛,就是这个账怎么做呢,附件有借款单,还需要什么呢,摘要怎么备注最好呢。
比如,有个手机的样机被顾客磕碰坏了,收了顾客500元,这笔账已经做了营业外收入,这个样机成本是1500元吧,这个成本不需要把收顾客的500来调整吧,如果再调整成本,是不是这一个机器相当于重复做,如果这个机器卖掉,毛利这样做是不是不对?
答案是,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100×10%)×(1+20%)×(1-10%)+7.44+12]÷(1-30%)×30%=59.25(万元)。这个×(1-10%)是啥意思?
您好,×(1-10%)是错误操作,烟叶收购价外补贴10%和烟叶税20%应直接计入成本,不存在减10%的规定,正确材料成本为买价100加补贴10加烟叶税22即132万元,再加运费7.44和加工费12,组成计税价格按(132%2B7.44%2B12)÷(1-30%)×30%=64.90万元,原式中×(1-10%)无政策依据且计算错误。
这个答案是不是认为,收购农产品,扣除10%?
您好,是的,×(1-10%)可能是误用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规则,收购农产品可按买价×(1%2B10%补贴)×9%或10%计算进项税并从成本中扣除,但那是企业做账时的成本确认,而消费税的材料成本是全额计入实际支出,不能扣除10%,此处混淆了增值税抵扣和消费税计税基础,导致错误减去10%,实际上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材料成本必须包含全部实际支出,不能减10%。
哦,消费税,组价时材料成本,是实际支出,那么,增值税,收购农产品买价中扣除9%或者10%,进项,是不是就增加了增值税额?
您好,是的,收购农产品按买价和10%价外补贴合计金额的9%或10%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比如买价100万加补贴10万共110万,可抵扣进项税110×9%=9.9万元或110×10%=11万元,这部分进项税增加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同时材料成本相应减少为不含税成本即110-11=99万元用于会计入账,但消费税组价时的材料成本要用实际总支出132万(含烟叶税等)不扣除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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