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不看开票,也不单纯看收款日期。你公司 2025 年底未生产好产品也未发货,不满足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2025 年不能确认这笔收入,一般要在发出商品时确认;若为分期收款方式,就按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确认。

我公司是一工程检测服务行业,05年成立的,有15年以前的客户应收账款挂账,我们客户甲方多数是国企单位,签订的合同都是甲方拟订好的(等于霸王条款一样),一般付款方式是工程竣工我们检测完毕我们给甲方出具检测报告和开具相应的合同发票甲方才给我们付款,但是有些合同是据实结算的,并不确定我们需要检测的范围和量,只能自己先确定需要检测的单价,还有一些合同是依据工程完工一部分我们跟着检测一部分来结算的,虽然合同这么写了付款方式和期限,但是许多合同并非按照合同规定的按期付款,针对这种长期挂账的请教老师们一个催收款的技巧方法?
老师,要按照分期收款方式来进行增值税纳税义务,合同中的表述是否属于约定了收款日期? 客户要求我们先开局发票在付款,那他就是要求我们在支付预付款50%之前开具发票,这个可以开具发票么?
老师您好,请问公司的销售发票开票日期是2023年2月5日,但是备注中写明是2022年8月~9月护理费,证明是去年的业务,今年才收到钱,请问您:如果我在去年这笔应税服务已经提供,例如已于2022年8月给对方护理完成,发生了应税行为,但是对方还没给钱的情况下,我在2022年8月份做账: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这样对吗?但是如果这样做账的话,去年8月份,到底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了吗?我这块不太清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是不是以下3个:①发生应税行为且收到款项;②开发票;③按照合同,到了合同双方约定给钱的时间就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老师,以上我的这些理解对吗?蟹蟹
@郭老师 我们销售货物,现在在拟定合同,我们要拟定这个发票开具的时间怎么对我们有利,先收款再发货,然后发票这里怎么规定? 我可以这样写么:甲方收到全部货款且乙方在验收确认货物无误后一周内开具全额发票么?这样对甲方有没有什么风险? 因为他这个描述是先收款再开发票,是预收款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发货时候产生,所以问下我这样的描述可以么?
我碰到一个问题,不知道账上要怎么做才合规 我们有个客户23年欠我们58万(我们已经开具了销售发票),他们已经破产清算,款肯定收不回了,23年他们抵了一批货给我们,当时按照市场价,不含税金额7万做了库存商品(暂估),对方没有开具销售发票给我们(也肯定不会开了),我现在想把欠款金额转入坏账,但是应该抵冲掉他们抵进来的金额,但是我进项发票,金额是应该按照入库的不含税金额抵冲还是需要按照含税金额,如果按照含税,那我们没有进项发票,进项税金怎么处理?
开进来门窗,自己工厂用了,进项是不可以抵扣的吧?
老师,请问账面上固定资产余额有一百多万,累计折旧也是一百多万,还没折旧完,事实上固定资产已经没有了,请问账面怎么处理
小规模可以开9个点的票吗
出纳的话,工作有没有技术含量?
上月进项税比销项税多了100元这个是用来做出口退税的金额,本月实际收到出口退税额100元如何做账
老师,工程上的资料员费用,没有发票,直接能列支工资计入在建工程吗
老师,就是对方公司卖机动车给我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开的二手车发票金额为1万6,对方公司自己给我们公司开的专票金额14万,这个金额不一致,有问题吗
企业做合并报表有模板可以借鉴吗
律所,司法局备案的是3个律师,然后税务这边申报经营所得的时候是必须按照司法备案的合伙律师来还是可以按照实际上合伙的4个人来呢?
董孝彬老师 上次提问 如何把进销存总表的本月期末单价在出库明细填写型号时自动带出
没有明白,前面说的,根据不同的收款方式来确定收入您前面说的是哪种收款方式,还有分期收款这种我们规定收款日期是在2025年的话,但是2025年没有收到款,开了发票的话也是可以确认收入的,是这个意思么?
你公司若属于分期收款,且 2025 年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即使未收款、未发货,也需在 2025 年确认对应收入; 若为直接收款或预收款方式,因 2025 年未发货(商品风险未转移),即使开票,也不能在 2025 年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期收款方式下,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以 “合同约定收款日期” 为刚性标准,不受发货或实际收款影响;其他方式则需以 “发货(风险转移)” 为前提。
老师,那这里的分期收款是不是建立在已经发货的基础之上,具体根据发货收款怎么来判定是分期收款还是预收款项,这样我就好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了
先发货后分期收款 = 分期收款(按合同约定收款日确认收入);先收款后发货 = 预收款(发货时确认收入),分期收款不建立在已发货基础上,关键看 “发货与收款的先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