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需要开票的,不能只是扣款记录

老师好,我是转行做出纳岗,公司为进出口蔬菜贸易,出纳主要工作为向农民支付收购的蔬菜货款以及包装蔬菜的临时人员工资(日结),支付方式为:公司账户先向出纳转账然后由出纳向每户农户通过微信支付方式支付货款,每日支付流水2-4万左右,问: 1、公司转给出纳的钱然后由出纳向农户挨家付款,这些支出是不是应该登记在库存现金日记账内? 2,是否可以把一天内向所有农户的支出合计在一笔业务中登记,还是必须一家一记反映在日记账中? 3,每日支付给包装蔬菜工人的工资应该反映在什么会计可能里面? 4,公司这种公转私的做法是否符合会计法规定,因为每日付款流水较大,对于出纳来说是否存在风险? 因为是第一次做出纳工作,缺乏经验,希望有老师可以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3.A公司是国有企业,于2016年4月18日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引进设备期限为一年,准备开发并加工位于H乡镇的大理石。银企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并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抵押登记。2016年8月20日,A公司在设备引进后,在从镇租用集体土地及地上两座厂房,租期为10年。2016年10月18日,因为流动资金短缺,A公司又以租用的两座厂房为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80万元,期限6个月。A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物的公证。全部贷款到期后,由于A公司开发加工的理石质量不佳,销路不畅,公司已濒临破产,无力偿还贷款本息。于是银行向市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请回答下列问题:(1)两笔货款的抵押物是否合格?抵拥合同是否生效?为什么?(2)银行是否会眼得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为什么?(3)银行两笔的贷欲是否能收回?老师,拜托了,尽快,谢谢了!!!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给客户提供代收款的业务和配送业务,然后赚取一定的服务管理费,这个代收款的业务如何才能合法合规,我大概了解了一下,是要签订协议书,但是就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供应商很多,经销商也很多,如果要求所有的客户都签字的三方协议是难以落实的,是否能拟订一份三方的合同,规定好这个代收代付协议,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由我们来帮代收货款,供应商假设是乙方,经销商是甲方,然后我们公司作为丙方,然后合同中约定,甲方为我们所有的经销商,乙方为我们所有的供应商,然后我们签合同时,经销商客户在甲方签字,供应商客户在乙方签字,然后我们把所有跟甲签的跟所有跟乙签的合并着看,这种方式是否可行
①如果是母公司作为我们需要抵押物件融资的连带责任担保人(签的有合同),我们和融资方签有售后回租赁合同,然后融资方先转入我公司一部分租赁成本(合同中已协商扣掉保证金后的融资款)②前期我们向我们母公司借款,现在母公司出了个通知(盖有母公司公章,里边内容是截止啥时候我们向母公司借款多少钱,现我们要规还母公司欠款多少钱)。这种情况,①前期融资公司给我们打款(这两个合同复印件)是否可以作为入账依据?②我们给母公司还款时(母公司给我们出的这个借款还款通知)是否可以作为入账依据?③账务处理如何做?
我们公司现在要买两台货车,因为4S店的货车车厢不符合我司的要求,所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改装,但是在开票付款时,4S店要求只负责车款、保险、购置税的收取和开票,然后4S店出具委托证明,由我们向第三方支付车厢、尾板、上牌费用并开普票。 备注:初始合同上约定的是车辆销售价格15W,附件合同的选装项目上手写备注车价、购置税、保险有票,其差额部分为车厢普通发票。 请问这种处理方法是否合理?我司账务税务上需要怎么处理才能把车身和车厢关联起来折旧?是否可以要求由4S店开具改装发票并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