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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我们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产品,销售的时候需要调增材料部分,人工部分需要调增么? 我们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专利 后期销售的话 需要调增之前归集的费用么?

2025-12-12 14:4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2-12 14:54

研发形成产品销售:材料部分需调增,人工部分也需要调增(需按研发中对应产品的料工费比例转出); 研发形成专利销售:之前归集的研发费用不需要调增(专利属于无形资产,销售时直接结转其账面价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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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57 追问 2025-12-12 15:02

人工这一部分不好确定,因为也是研发人员在试制,我们就直接归集在研发费用里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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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2 15:04

同学你好 没有统计工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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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957 追问 2025-12-12 15:06

请问人工费用也需要调增您可以发我一下税法的规定么我整体看一下,因为我只看到了需要调增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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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2 15:09

研发形成的产品销售:仅材料部分需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做调减,人工部分无需调增。对应的税法核心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其中明确只有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时,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若材料费用和产品销售不在同一年度,还可在销售当年冲减研发费用。而文件未提及人工费用需调增或不得加计扣除,该部分可正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研发产出产品对外销售时,会计上要把包含料、工、费的研发支出结转至存货再结转销售成本,但这是会计成本结转,并非税法层面的费用调增。 研发形成的专利销售:无需调增之前归集的费用。依据上述 40 号公告,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时点与会计处理一致。专利属于无形资产,前期研发费用要么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要么已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后期销售专利时,只需结转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无需追溯调增此前归集的研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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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形成产品销售:材料部分需调增,人工部分也需要调增(需按研发中对应产品的料工费比例转出); 研发形成专利销售:之前归集的研发费用不需要调增(专利属于无形资产,销售时直接结转其账面价值即可)。
2025-12-12
结转产品的成本的时候,就要结转对应的材料和人工还有电费成本
2025-12-12
同学,你好
不需要调整
2025-12-12
你好,同学。 是的,要调整到生产成本,作为出售结转营业成本处理的
2020-08-16
无需从研发费用调出,研发领料也不只能用于样机。 若部件改造是创新性研发行为(非常规生产调整),领料(含报废)计入研发费用合规,设备销售后不用调;若只是常规工艺调整,才需从研发费用调出计入生产成本。
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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