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形成产品销售:材料部分需调增,人工部分也需要调增(需按研发中对应产品的料工费比例转出); 研发形成专利销售:之前归集的研发费用不需要调增(专利属于无形资产,销售时直接结转其账面价值即可)。

研发过程中,研发部门领取了材料后,整台设备销售了,请问如何处理,需要从研发费用里面把领用的材料进行扣减么还是? 具体业务我们整台设备是正常生产的,涉及到局部的研发升级,该局部试制完成后,销售了并产生了收入
@朴老师研发和生产同时进行,在研发该设备的过程中领的料我们都计入研发费用,完工后,作为样机然后等到完工并且销售该样机设备,我们还是再把他之前领用的材料纳税调增是么? 但是销售该样机后这样的话只有销售收入,没有相应的结转生产成本了呀老师,这里怎么处理?
老师,研发和生产同时进行,在研发该设备的过程中领的料我们都计入研发费用,完工后,作为样机然后等到完工并且销售该样机设备,我们还是再把他之前领用的材料纳税调增是么? 但是销售该样机后这样的话只有销售收入,没有相应的结转生产成本了呀老师,这里怎么处理?
我想问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里面包含了耗材,这个耗材是不能全部计入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吧。比如做当年汇算清缴时,会有减去特殊收入(研发费用里面的耗材形成的边角料收入),还要减去当年/以前年度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那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研发费用当中的耗材最终都是要减出来的,不能进行加计扣除的,或者说可以允许有一部分形成了废品产生不了价值,那这个比例是多少呢?然后是账务处理,计入研发费用里面了,形成了产品,还要把这个费用计入到产品的成本当中吗?分录怎么做?怎么核算成本?还是说账面不用动,就是单独记录,做汇算的时候把这部分的材料减出来?
@朴老师,请问我们今年研发领料生产的一台设备支付了20万元,汇算清缴的时候也加计了这部分20,共减除了40万元,结果,后来第二年销售了,那对应的研发领料的部分需要在第二年纳税调增么?需要纳税调增多少? 如果我知道他这台设备要卖,我在刚开始的时候就计入了生产成本,请问,这两者对公司的利润是一样的么?有没有什么影响?
给供应商付款,他也是客户,我用借:应收 贷:银行存款可以吗。
老师,个体户查账征收的,申报增值税时候是按不含税收入申报,在经营所得和财务报表上营业收入是按含税还是不含税的呢?
老师,请问?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五年之内,如果没有实缴到位,会怎么罚款?实缴的话是由股东或法人打到公户上就可以吗?
纳税人信用评价为M级,这个企业是什么情况才会评价为M级?
老师,餐饮酒店缺食材的发票,可以暂估入账吗?
个体工商户,超市零售业
年销售500万成本495万
公司有a和b两个车间,a车间作为独立车间,把生产出来的产品卖给b车间。所以a车间会产生利润。请问a车间需要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老师你好,2025年第一季度的企业所得税报错了,现在还可以更改吗?是不是要2026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报了之后才可以改?
老师:4月份报税,20天是最后一天吧?
人工这一部分不好确定,因为也是研发人员在试制,我们就直接归集在研发费用里面了,
同学你好 没有统计工时吗?
请问人工费用也需要调增您可以发我一下税法的规定么我整体看一下,因为我只看到了需要调增材料费
研发形成的产品销售:仅材料部分需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做调减,人工部分无需调增。对应的税法核心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其中明确只有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时,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若材料费用和产品销售不在同一年度,还可在销售当年冲减研发费用。而文件未提及人工费用需调增或不得加计扣除,该部分可正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研发产出产品对外销售时,会计上要把包含料、工、费的研发支出结转至存货再结转销售成本,但这是会计成本结转,并非税法层面的费用调增。 研发形成的专利销售:无需调增之前归集的费用。依据上述 40 号公告,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时点与会计处理一致。专利属于无形资产,前期研发费用要么已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要么已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后期销售专利时,只需结转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无需追溯调增此前归集的研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