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调增 之前领用材料计入研发费用,销售样机时无需对领用材料纳税调增 。因为研发费用符合相关规定进行扣除,销售样机是正常业务,有收入按规定确认收入、计算缴纳相关税费,不用再调整之前研发费用里的材料成本 。 关于成本结转 如果前期已将研发过程中领用材料等全部计入研发费用,销售样机时不结转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成本。但从会计处理角度,应冲减研发费用 。账务处理如下: 销售样机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 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冲减研发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为之前计入研发费用中与该样机相关部分,实务中可按合理方法分摊确定 ) 贷:研发费用 不过,若研发活动符合资本化条件,部分研发支出已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销售样机时,需将该样机对应的已资本化成本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 。

老师是这样的,我家农产品、花生的,初加工,因为之前一直都销售是后期成立的公司,机器设备没有发票,也开不进来。我之前用留底推库存,之后结转成本,但是我发现成本过高,导致一直在亏顺。所以我想换一种结转方法,分摊,但是账上又没有机器,我就有点不知道怎么做了。在一人工费这里,没有对公转账,还有工人这我怎么做不涉及社保,都是零散工人,都是农民。我想按几个步骤来消耗材料。也不知道这么做可不可以。大概呢,我知道,但是又不知道怎么下手做账。
工业制造业成本核算中,上一任会计把本月购入的原材料,没有根据产品耗用情况直接全部领用到了生产成本中。(举个例子吧,比如本月购入原材料汽车轮胎100只入库。本月销售汽车10辆,没有半成品,在产品,就是说本月应该领用的汽车轮胎是40只,但上任会计把100只轮胎全部转到了生产成本中,最终形成的库存商品,并结转了主营业务成本,举例的只是一个原材料,其他原材料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上任会计购进原材料就没有数量和单价的核算。直接根据金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转入生产成本。 他现在留给我的问题是,我这个月同样销售了10辆汽车,如果按照正常的话也要领用40个轮胎,由于上个月100只轮胎已全部领完,余额为零。那么现在原材料就会出现负数,该怎么调整分录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还有个问题想请教下!公司是做政府系统集成工程的!也单独销售设备!主要是做工程!会买许多不同类的产品来做这个工程!但是我们会不定时的开票给对方客户!但是发票一次性又不会按合同开完金额!会只开部分!基本上都是这种情况!那这个我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呢?怎么结转成本呢?谢谢!另外!领导要求我实际仓库的余额要和账面上相符!我怎么才能相符啊!开票当月我可能只开了10万!工程合同总价为50万!但是他这个工程的材料可能都领完了!我月底怎么去做账务处理!才能和仓库一样呢?
老师好!我们是生产公司,但是目前没有买设备和人员,接到订单都是找外面加工厂代工,以前代账公司做账都是直接生产领料,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没有走委托加工科目,代工发票入到制造费用代工费。直接结转到库存商品,这样做可以吗?没问题我以后也这样操作,还有一些加工费是不给我们开票的,应该怎么处理呢?
@朴老师研发和生产同时进行,在研发该设备的过程中领的料我们都计入研发费用,完工后,作为样机然后等到完工并且销售该样机设备,我们还是再把他之前领用的材料纳税调增是么? 但是销售该样机后这样的话只有销售收入,没有相应的结转生产成本了呀老师,这里怎么处理?
老师,公司开建筑服务*劳务费出去,别个个体户开加工服务*劳务费,进来可以吗
老师,如果有个跨境电商公司,他有个外币账户,里面有1000美元目前没有任何收入和支出,之前有一笔利息收入,后面好几个月都没有数据,我需要每个月给他做调汇吗?调汇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一般纳税人公司可以只有一位法人,法人100%持股吗?
我们是人力资源公司给别的公司提供装车业务,别的公司给我们上人,要签合同,他们给我们开什么发票?我们签什么合同合适?
麻烦问下一般常说持股一家公司,比如说A持股B公司,在A账面上体现的是长期股权投资,在B公司账面上体现的是实收资本是吗?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2026年1月份办理了股权转让,填写的报表是12月份的,我现在我发现12月份的报表有错误,修改了,我年报的时候报的是另外的报表有影响吗?
老师你好,我有一个疑问,我们这是属于制造业,我要写记账凭证,可是那个社保明细,我不知道在哪里打印出来,我们这个公司之前是第1个老板的,法人也是第1个老板,现在有我们这个老板给租过来了,法人还是前老板的,前老板的社保也是由我们公司给他交的,还有我们自己公司里人员社保,我这个在记账凭证里怎么写,求指教
合伙企业发放工资是由主管代发,主管先支取备用金,然后再发给员工,员工在工资表上签字确认,分录做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收款-某主管”,这样可以吗?
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如何填写
春节节假日,工资怎么算?按几倍
可是老师我查到的是研发活动中直接形成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不得加计扣除
不能加计扣除的就不填加计扣除
但是当时定的是样机并不销售就加计扣除了,后期销售产生收入了,不就得调增么?
因为是税务这么说的 我确定一下
样机要视同销售的
我知道 现在是税务要求不能加计扣除之前计入研发费用的材料部分,需要纳税调增是合理的么?
同学你好 这个按税局要求来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