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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2024年成立了分支机构,第二年应该企业所得税和总机构汇总核算,但是2025年1-3季度没有登记汇总纳税报告,仍然按照独立核算申报的,这个该咋办呢,还能重新备案2025年的汇总纳税报告吗

2025-12-28 10:1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2-28 10:19

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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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28 10:19

这个你只能去跟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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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123 追问 2025-12-28 10:20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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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28 10:20

客气。非常荣幸能够给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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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正在回复题目
2025-12-28
首先,关于是否需要在电子税务局填写居民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报告,这通常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税务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是需要进行相关信息报告的备案的。因此,建议您再次与税务局确认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其次,关于分公司财务制度备案时选的核算方式问题,如果选择的是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财务和税务处理通常是相对独立的。然而,如果总分公司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总纳税,那么可能需要对分公司的核算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 至于是否需要改成“独立核算统负盈亏”,这取决于您所在地的税务规定以及您公司的具体情况。统负盈亏是一种特殊的核算方式,意味着分公司的盈亏需要由总公司统一承担。如果当地税务规定允许并且您公司确实需要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税务处理,那么可以考虑进行相应的调整。
2024-03-19
你好,我就是你属于总分机构,需要按上面规定提供资料申报
2021-01-27
同学你好 需要把去年分公司的数都汇总申报
2022-04-20
你好,总分公司是由总公司来做汇算清缴的,总机构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所得税按总机构分配的数据申报处理。
20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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