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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股东A以专利技术入股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递延纳税到股权转让时再交,那股权转让时是要交几次个人所得税吗?? 1、投资入股时股东A的个人所得税(评估价-购入专利价格)*20%(已递延) 2、转让股权时股东A的个人所得税(转让价格-投资入股时评估价格-合理税费)*20% 个人所得税递延至股权转让时应交的个人所得税是1+2两条都要交,还是只用交第2条??

2026-01-04 12:4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1-04 12:42

只用交第 2 条,不是两条都交。依据财税〔2016〕101 号,专利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是将投资环节的个税纳税义务递延至股权转让时,合并按 “股权转让收入-技术成果原值-合理税费” 的差额 ×20% 计算缴纳,不存在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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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交第 2 条,不是两条都交。依据财税〔2016〕101 号,专利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是将投资环节的个税纳税义务递延至股权转让时,合并按 “股权转让收入-技术成果原值-合理税费” 的差额 ×20% 计算缴纳,不存在重复征税。
2026-01-04
你好   是的 这个是入股时不征收转让所得,公司卖的时候征收的 现在是有这个优惠政策的
2024-02-22
你好; 如果溢价了才缴纳所得税的;  你现在说下你转让金额 和之前实缴的 金额;才能判断是否 产生溢价; 是否产生个税的缴纳哦  
2023-06-05
你说的这个政策的吗 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根据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2. 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 财税〔2016〕101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2024-03-14
印花税方面:公司 b 和个人 w 均需缴纳,股权转让的转让双方都负有印花税纳税义务,与股权是否实缴无关。 企业所得税方面:公司 b 平价转让且股权原值为 0,股权转让所得为 0,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后无需缴纳对应企业所得税;但需确保转让价格合理,若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可能被核定收入并补缴税款。
202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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