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先按利润总额计提

本年暂估计提了费用,但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没有取得发票也把费用冲销在次年了,汇算清缴还需要纳税调增吗?次年冲销费用以后利润增加是不是重复上交所得税?是次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再做调减?本年能否不作纳税调增?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22年未发生职工薪酬计提数字,2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当时调增了23300的未发放工资(21年所得税汇算前未发放完全),那我今年申报22年汇算清缴还需要调增吗(账面还有23300的未发放工资)
2022年计提的工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缴时未发放,进行了纳税调增处理,这部分工资于2024年2月发放了,请问在进行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能进行纳税调减吗?如能调减,表格上具体怎么填写?
12月计提的工资,次年1月发放,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对计提的工资纳税调增吗
如 全年计提工资110万,当年发放100万,次年汇算清缴前发10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资薪金调增表怎么填 账载金额110 实际发生额 110 税收金额110 这样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