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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的房产之前申报的时候走的是从价计征,本季度用途出租给别人,申报的时候需要改成从租计征,具体该怎么填写申报表

2026-01-12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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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11 月该房屋租出去了,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在次月(12 月)申报期申报从租计征的房产税。 在这种情况下,10 月申报了从价计征的房产税,11 月出租后,12 月申报从租计征时,不用再重复申报 11 月的从价计征房产税。 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是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两种计征方式在不同的情况下适用,且在房产状态发生变化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申报
2024-10-21
因为你是自有房产,所以2个都要申报的。不存在也得0申报
2024-12-10
你好!需要做税源采集,按租赁合同信息填写
2023-03-07
你好,土地增值税不用申报的,增值税附加税, 房产税你看一下是按季度申报的吗?如果是按季度申报的话,在四月份申报。
2023-03-14
如果你等到第三季度申报房产税时再去变更税源采集,可能会有一定影响。 虽然你之前的税源采集信息中从租计征的时间段是2024.1月到2025.12月,但实际租赁合同发生了变化,出现了免租期。按照规定,在申报房产税时,应根据实际的租赁情况进行税源信息的申报。 系统可能不会直接认为你没申报第二季度房产税,但如果你没有及时更新税源信息,可能会导致申报数据不准确。 建议你尽快进行税源信息的变更,以确保房产税的申报准确无误。具体的操作步骤可以参考以下方式(不同地区的电子税务局操作界面可能略有差异): 登录电子税务局,找到【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或者在【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种综合申报】-“点此更多税源采集”-“房产税”中找到相应模块。然后选择对应的房产信息,进行税源信息变更操作,将免租期和实际收租的时间等信息进行更新。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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