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筑业向同一公司分签材料采购(13%)与劳务简易计税(3%)合同,属于业务拆分,满足条件则可行合规,核心在于业务真实、独立核算、符合税法规则,避免被认定为混合销售从高计税。

老师 我公司是建筑公司 拿到的合同作为乙方来说都是分包合同 这个合同发生的材料 和人工我可以作为成本正常入账 我想问一下 这份合同如果我作为甲方再和另一方签订一个劳务合同 是不是就是属于转包 属于违法的 那对方开给我的劳务发票可以入账吗
老师请问:1、建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同时两个项目,一个就是清包工,只负责出人工装修,第二个包公包料,他这个两个项目可以一个简易计税一个一般纳税吗? 2、一般纳税人收到清包工项目,分包一部分出去,我们采用简易计税的话,分包出去的项目还可以进项抵扣吗? 3、简易计税差额征税是指我们公司用简易计税分包业务,还是指我们一般纳税分包给其他公司,其他公司简易计税,我们申报差额申报?
亲有个问题问一下你,我们有个项目在国外巴西,跟我们签订合同的甲方是国内的,是属于中建科工的,本来刚开始准备签订合同签订1400万是直接建筑安装服务,这样的话我们开给中甲方中建科工的发票就是建筑工程服务,免税发票 那我们取得的进项材料/劳务无论专普都是不能抵扣的,都是价税合计入账;现在甲方又说不想那样签订合同,他说要跟我们签订一个销售材料的合同13% 600万,一个建筑安装合同 免税的800万,这样相当于我们在进购巴西项目材料的时候就可以当进项采购进来,然后开销售材料发票给甲方中建科工,(意思这时我们的进购的材料可以抵扣?然后我们开给材料给甲方也不差进项了)可以这样操作吗
老师,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11号公告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销售钢结构件就是13%税率 安装服务可以是一般9%,也可以简易3%,针对同一项目这个材料和劳务合同分开签吗?还是和业主签一个合同呢?还有政策规定中等自产货物咋理解呢?
老师,我们是建筑企业,和开发公司签的是一般计税,开发公司大包给我们,主材全部是我们自己采购,但是我们又把劳务分包给别的劳务公司了,我们和这个劳务公司签简易计税的合同可以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还是没懂期权是啥意思?为啥填个0.01也没懂,0.01是100吗?
老师您好,公司投资设立的新公司,100%控股,这种是必须要编制合并报表吗
文文老师在吗,老师在吗
老师,电商平台收取的服务费是入什么科目?微信小程序结算时收取的服务费入财务费用吗还是销售费用?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怎么计算,
老师,25年年终奖计提100万,但26年2月实际发放是50万,那我们怎么冲账?25年汇算需要调增50万吗
老师,个人代开运输费发票需要代扣代缴20%的个税吗
老师,广州小规模建筑行业,然后异地开票金额1万,需要申报个税 预缴增值税,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老师,纸质版利润表里面财务费用下面:其中,利息收入,填的是正数还是负数
夫妻共同成立一个公司。其中一个占95%,一个占5%,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无线责任还是有限责任
那简易计税预缴的增值税可以抵减销售材料应交的增值税吗
都是简易计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不是进项啊,哦,忘记了开票出去的劳务就已经抵完了简易计税预缴
其余的是可以抵扣的
也就是说其他一般项目的预缴增值税是可以抵减我材料销售应交增值税的是吧
可以的这个没有问题